调研情况:
随着老年人数量增多,老年人的患病率高,失能率高,全社会对老年医疗服务、康复服务和健康关怀等需求持续增加。我国老年健康服务的资源严重短缺,医疗机构中为老年人服务医疗资源缺乏整合、老年人医疗服务组织管理体系和医疗服务供给体系不健全。目前医疗康复体系不能满足持续增长的高质量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和老龄社会的发展需要。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如同疾病预防体系(CDC)、妇保体系和中医服务体系类似的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问题分析:
1.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缺乏系统规划,且多头管理责任不明晰。当前我国老年健康服务涉及卫生健康、民政、医保、人社等多个业务主管部门,政府、社会、市场等多个主体参与,老年健康管理体系缺乏系统化的规划和完善的管理体制,各类机构还需要在功能定位、服务布局、制度衔接上统筹协调。
2.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持续增长。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疾病人数大幅上升,医疗医药服务需求大幅上升; 同时,随着不断社会经济进步和发展,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的水平与要求不断提升,更需要高质量的医疗康复等健康服务。目前,我们面临严峻的老年人医疗看病难住院的压力。一是人口老龄化不断发展。江苏是我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之一,也是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省常住人口共8474.8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850.53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21.84%,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372.65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6.2%。二是老年人完全失能、半失能发生率高。60岁以上老人失能和半失能占20%左右,达360万以上;三是老年人疾病的患病率高,共病率高。随着年龄的增长,患慢性病的比重也在不断提升,65岁及以上老人的慢性病患病率高达539.9‰,其中城市和农村分别为589.8‰和481.7‰(中国健康城市建设研究报告的调查数据);老年慢病和共病尤为突出,人均患病4.68种,共病比例超过90%。四是老年人住院服务利用率高,一般老年人的门诊住院率是人群的2倍以上。近年来中国居民健康意识逐渐提升,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对居民健康意识产生直接的冲击,大大提高了全民大健康意识。“十四五”时期我省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激发潜在的健康服务需求,广大老年人逐渐追求品质型高质量医疗服务。
3.老年健康服务的资源缺乏,且整合资源缺乏力度。老年医疗机构老年医院数量少,为老龄人口服务的医学专门人才老年科医生护士缺乏,老年医学住院床位数量不足,老年服务的门诊住院服务设施设备短缺且不适应老年人的医疗服务要求,疗设施有限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以及彼此相对独立的服务体系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一是功能定位不清晰,政府对老年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责任尚不够清晰,各类机构提供的老年健康服务点多面广,群众对老年健康服务知晓率低,获得感不高。二是服务布局不均衡。我国95%的老年人以居家养老为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老年健康服务的主力军,但是目前基层基础薄弱、人才短缺,老年健康服务能力不足。三是制度衔接不足。老年健康基本服务、医疗保险、长期护理等老年健康服务项目有待衔接。
4.老年人的医疗服务供给总量不足和结构失衡。老年人的医疗服务供给一是仍然存在供给总量不足的问题。我们缺乏统一、连续、系统化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缺乏三级、二级、一级老年医院;综合医院中的老年医学科科室设置不全,人员床位技术服务等严重不足,社区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缺乏老年人医疗服务技术服务功能和服务流程。老年医疗健康服务供给中核心问题:一是人才问题: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周期长,二是技术服务问题,缺乏老年急诊、重症、护理等专业技术服务;三是管理等制度性问题,如医保DRGS支付,面对老年人共病率高,治疗复杂且难度大,医院不愿意提高相应的医疗服务。供给的有限性与老年人医疗健康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造成老年人健康服务供给不足和供需失衡。
具体建议:
1.全面强化和构建老年健康服务的行政管理体制。
强化老龄医疗康复服务的组织领导,强化老龄健康服务的业务指导,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省级、市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设立老龄健康局(处),县(区)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设立老龄健康科,负责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推进各级老龄化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各级老年医疗机构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服务、康复服务、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通过健全强化健康服务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组织架构,统一省、市、县三级内设机构、职能定位和权责划分,形成政策业务指导和经办管理服务职能明晰、上下一致、对口管理的组织体系,进而有效建立老龄健康服务体系的运行机制。
2.建立省市县(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强化老龄人的医疗服务、康复服务、护理服务、健康关怀等服务,建立三级老年疾病预防康复体系。按照省市县三级老年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建立独立的老年人疾病防治体系,完善老年人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支持。江苏应该“布局若干区域老年医疗中心”(老年医院) ,省建立三级老年医院,市建立二级或者三级老年医院,区(县)建立老龄健康保健院(或者老龄健康管理服务中心)。按照等级医院的建设标准,建设相应的老年医疗服务机构,明确各级老年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构成完整的服务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做强做大省、市级老年医院,整合综合医院技术,按照“强专科、大综合”的发展思路,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随访等全过程医疗服务,进一步突出老年医院专科特色,努力打造区域领先的三级二级老年病医院。
3.整合各级医院体制中的老年医疗服务资源并拓展老龄医疗服务体系与功能。
统筹老年医疗资源布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中心(科)为核心,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省、市级三级综合性医院全部设置老年医学中心(科),加强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的建设与管理。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中心(科),增设老年康复、老年医学服务床位,专设老年人综合医疗门诊服务中心,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要强化公立医院内的老年服务资源的配置, 制定和配置老龄医疗服务人员设施设备。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可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老龄医疗机构,提高综合医院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探索引导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利用现有富余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临终关怀床位。
4.发展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服务。
在社区层面增加老龄健康服务供给中,依托护理院(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服务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以社区居家为重点,建设社区医养结合中心,将医疗卫生机构延伸至社区、家庭,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一是提升社区医养结合能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中心,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二是发挥卫生健康系统服务网络优势,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鼓励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失智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