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推进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形成系列配套保障措施,为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提供借鉴,为全国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作示范”的重要指示(2020年8月22日,在合肥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作了具体部署,明确“一年试点、三年成型、五年成熟”的总体安排,定准了坐标,指明了方向,有了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在组织分工上省委吴政隆书记(时任省长时)作了重要批示,指定由省生态环境厅(太湖办)牵头,省和无锡、常州、苏州三市建立了上下贯通的工作专班,强化工作协调指导。在“一年试点”推进过程中,主要成效有:
一是建立了工作推进机制。省和无锡、常州、苏州三市建立了垂直贯通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和工作专班,从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园林绿化等部门抽组人员,实体化运作,有效解决了“任务宽泛、职能发散”的问题,畅通了部门协作机制。
二是摸清了产生保有底数。为掌握情况,统一“全区域、全种类、全流程”的口径,对环太湖区域内有机废弃物产生、收集、处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2020年,环湖三市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量851.32万吨,淤泥清淤量2073.9万方。其中,农作物秸秆收集量162.69万吨,畜禽粪污产生量152.97万吨,餐厨(厨余)垃圾产生量209.84万吨,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150.17万吨,园林废弃物47.8万吨,蓝藻藻泥9.28万吨,水葫芦等水生植物118.57万吨。
三是编制了总体工作计划。注重因地施策,科学系统谋划,省及苏锡常三市分别编制了推进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细化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发展方向、配套项目,推进有机废弃物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利用”。
四是明确了先行先试单位。苏锡常三市分别选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基础好的吴中区、宜兴市、武进区作为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省市重点指导扎实开展先行先试工作。去年省对环太湖区域三市和六个县(市)单位进行了考核排序。
五是聚焦了治理能力提升。苏锡常三市坚持以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推进绿色发展,结合产业结构,聚焦项目布局,排定能力短板缺口清单,提升覆盖“产生、收集、处置、流通、循环”等环节的处理能力。
问题分析:
2019年7月,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同志《在关于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专报上批示为:“专家们的建议很好,长三角办公室要认真研究。开展城乡有机废弃物示范工作很有意义,目前我国尚处于初步阶段。长三角地区有条件、有基础、有能力做出示范,要研究透、在关键点上有所突破。”通常有机废弃物指植物秸秆、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畜禽粪污、蓝藻水草、藻泥淤泥、园林废弃物、污泥飞灰等10多种类型。协同处置利用一头连着资源循环、一头连着生态保护,坚持从源头减少有机废弃物的产生,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碳减排、碳中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当前,推进有机废弃物处置利用示范区建设,面临农村农业、住房城乡、水利等重点条线行业主导规范化处置单一、循环利用水平低,收运储体系尚未建立;新建改建扩建终端设施没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缺乏用地保障,与太湖流域生态红线规划相冲突;高端技术耦合路径不畅,循环利用产品成本高、附加值低,培育二手产品市场难;对从事处置利用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激励措施不多,金融财税政策引导力度不大;城乡固废产生强度高,利用不充分、不平衡,再生衍生产品综合利用缺乏技术标准支持;处置利用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健全,缺乏治理成效可量化、可评价、可追溯的评价监管手段;还没有“谁产废、谁付费,谁处理、谁受益”的城乡处置价格调节制度,促进有机废弃物处置利用的地方性法规还未出台等突出问题。
具体意见:
推动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置利用示范区建设,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摆上议事日程,要有“非抓不可”的决心,绝无退路;有“一抓到底”勇气,绝无虚招;有“抓出成效”的承诺,绝无空谈。引导各行各业、各类主体广泛参与到示范区建设中来,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
一是建议突出指导考核协调、强化指挥棒作用。省级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抓实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扛起“争当表率、争当示范、走在前列”重大责任行动自觉和务实举措。充分认识“推进有机废弃物处置利用”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中的重要意义,树牢“一盘棋”思想,与上海、浙江一道,积极献计出力、凝聚更大共识合力,助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成效。紧扣“示范引领”高标定位谋划,持续加码对示范区政策支持,强化统筹牵头协调,完善指导推进机制,鼓励探索创新和先行先试,以技术创新带动发展,增强环太湖区域整体性、局部性和均衡性指导协调,处理好立足当地优势和促进资源整合、当下和未来的关系,建立一套既“因地制宜”又“全国领先”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压实推进落实《规划》目标任务、行动计划和政策措施。
二是建议对现有推进机制、牵头层次提档升级。有机废弃物处置利用示范区建设,承载着这个城市追赶跨越、留住江南水乡、未来绿色发展的梦想。调研了解到,苏锡常三市牵头单位均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处室(科级),苏州市设在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水处。环太湖三市要强化各市区、各部门、各条线“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踔厉奋发前行,致广大尽精微,对现有推进机制进行提档升级,实施“市长工程”,要“挂帅”又要“出征”。在工作理念、履职方式、项目建设和推动落实等方面协调统一行动、解决矛盾,压实落到推进机制,实现“一体设计、上下联动、全域实施”。
三是建议补实基础设施能力短板、构建闭环处置体系。从根子上看,有机废弃物处置利用没有建立“全链条”高效循环闭环体系,绿色发展预留空间不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很明显的短板,处置能力总体不足滞后。对标新发展格局需要,存在条和块对接不通、建和管主体不一、物和物利用不畅、责和权匹配不够等现象,“肠梗阻”问题突出,集中反映在规划项目“建不了”,优惠能耗“接不上”,有机产品“用不起”等困境,凸显健全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扶持机制等缺位,制约了推进质量的发展。建议叠加配套地方政策、资金、技术、供给、应用帮扶机制,解决结构性矛盾,降低成本提质效,建立普遍完整“设计-生产-消费-废弃-再利用”的有机废弃物回收、再生资源利用、再生产品应用循环产业链,夯实工业循环与农业循环、城市生活循环相融合的发展基础,畅通“来自产品、回到产品”,“来自大地、回到大地”资源闭路循环利用体系,稳步推进示范区建设中“大放异彩”。
四是建议政策技术配套精准有效、超前耦合协同资源利用体系。目前太湖污染污染物扩散机理不清晰,负荷远超容量,制约生态改善的因素复杂。考虑到环太湖各地在资源禀赋、区域条件、发展基础等不同,推进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和矛盾,也是一个动态过程。对此,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应用最好技术、最高标准、最高质量,集成超前技术、政策、机制发力,彰显现代化形态要求,树立“示范引领”标杆,发挥带动、服务、支撑作用。把示范区建设“三年成型、五年成熟”目标任务融入区域发展“十四五”规划,推进建成“分类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利用”“处置-循环-利用”“监督-考核-评估”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系,齐心下好“这步棋”,合力下赢“整盘棋”,为有机废弃物处置利用探索更多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