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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2 关于执行最新政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院感防控人员抗疫一线人员认定的建议
日期:2022-01-21 提案者:杨永峰等13人

调研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白衣为甲、逆行出征、舍生忘死,为保卫人民生命健康做出了贡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赞誉和表彰,并从待遇保障、职称评审、生活保障、休息休整、荣誉称号等多方面对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给予鼓励和关爱,肯定一线医务人员贡献、鼓舞昂扬斗志。关于一线抗疫医务人员的认定,目前参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的规定,即“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线医务人员以实际参加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情况为准,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

2021年夏季我国多地出现德尔塔毒株引起的新冠肺炎疫情, 2021年7月下旬发生的南京禄口机场新冠疫情也是德尔塔毒株。由于德尔塔毒株传染性和致病性更强,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多次发文强调加强定点医院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2021年8月6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定点医院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78号)》要求,“定点医院应当进一步加强感控部门建设,加强感控专业人员队伍配备,设立隔离病区感控工作专班,根据隔离病区床位规模,配备充足的感控专职人员,与其他医务人员共同在隔离病区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感控要求落实到位,并享受相应疫情防控待遇。”8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控人员配备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8号)》要求,“要将感控人员与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薪酬待遇统筹考虑,鼓励医疗机构在薪酬待遇上向院内感染防控相关科室倾斜。通过提供职业发展条件、提高薪酬待遇等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感控工作,稳定人才队伍。对于感控人员,尤其是在发热门诊或进入隔离病区开展工作的感控人员,要与其他工作人员一样享受疫情防控相关待遇。”

问题分析:

禄口机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江苏工作组的工作要求,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在疫情期间组成了由国家、省派院感专家和南京市第二医院院感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院感组,深入隔离病区进行院感防控、新冠核酸坏境采样、隔离病区坏境消杀等多项院感预防和控制工作,为防止新冠病毒院内感染做出了贡献。禄口机场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南京市第二医院仍继续派出院感工作人员深入隔离病区开展院感防控各项工作,在工作过程中直面病毒和感染风险。然而目前一线抗疫医务人员的认定仍延续参照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使这些院感人员的一线抗疫人员身份至今不能得到认定。

具体建议:

因此,建议由人社部门和卫健部门共同研究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78号和88号文的执行细则,对于尤其是定点收治医院进入隔离病房进行院感防控、新冠核酸环境采样、隔离病区环境消杀等多项院感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院感人员同等享受一线医务人员待遇,使鼓励、肯定医务人员的政策能及时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