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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8 关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国土空间全域整治工作的建议
日期:2022-01-21 提案者:陈超

调研情况:

早在2014年,江苏就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土地综合整治理念,谋划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土地整治的力度、深度均走在前列。2020年4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由此成为全国率先出台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省份。《方案》指出:坚持生态优先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益;提出了全区域全要素开展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公共空间治理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到2025年,建成国家试点项目20个,省级示范项目不少于100个,支持市县自主开展一批项目,形成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全面展开的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格局。

问题分析:

国土空间全域整治工作中,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做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统筹推进,但部分地区也存在发展粗放,规划不科学、布局不合理,管理不精细以及不衔接、不配套和不协调等问题,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重开发轻保护、重项目轻生态等现象。

具体建议:

1. 坚持科学合理规划,做好衔接。

科学合理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是开展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要基础和根本指导。在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时,需要按照村庄建设类型、产业发展方向等,确定村庄的主体功能,对空间进行统筹安排,对各类整治活动进行系统性考虑,精细谋划、精准整治。在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时,必须将各项整治任务纳入村庄规划。

要强化“多规融合”和规划引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释放流量、实现减量的要求,促进土地资源要素有序流动,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做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与乡镇、村庄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分类开展整治,打造集约高效生产空间,营造宜居适度生活空间,保护山清水秀生态空间。面对农村土地利用矛盾愈加突出、整治目标更加多元、整治任务更加艰巨的新挑战,需要通过有效的途径,探索建立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土地整治政策体系。农村的耕地分布碎片化、建设用地利用低效化、生态用地退化以及空间布局无序化等多重问题并存,需要在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下,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三项具体工作任务,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解决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助推乡村振兴。

2.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优先。

要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从自然、保护自然,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同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保持乡村自然景观。

同时探索建立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评价机制,完善土壤复垦利用验收评定办法,特别是针对被污染地块的土壤检测和修复流程,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对农地肥力的培育、保护和修复,改善土壤结构,增强农地的生产能力。加强对土壤污染的修复,积极实施土壤改良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在全面查清区域污染源和土壤污染状况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土壤污染源防控,有效治理点源污染,控制面源污染,防止污染物进一步扩散及耕地质量连片下降。

3. 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融合发展。

开展国土空间全域整治工作,要综合考虑各地的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和人文风情,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当地情况独具区域特色的土地整治模式和路径,注重彰显地方特色,注重品牌打造、特色塑造,老镇与新城融合发展,既要融合风貌,也要兴业富民。更要依托现有的村庄脉络和特色布局等特点,不得破坏乡村风貌和历史文脉;要结合乡村生态本底,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构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画卷,让农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让乡情村景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

4.坚持推进乡村振兴,强村富民。

开展国土空间全域整治工作,要确保耕地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布局更加集中连片。特别要维护农民权益,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做好申报、实施、验收三个阶段的公开公示。注重优化土地利用区域布局,尤其是农民安置新房建设、新农村配套设施建设、农民生活品质提高等方面。

同时还要积极引导鼓励农村集体经济、农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参与规模化和标准化的经营,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农民收入。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活力,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为乡村振兴注入动力。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让农民变股东,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让老百姓共享土地综合整治的成果,推动国土空间全域整治工作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