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教育问题是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普遍关注、家长深度焦虑,关系到国家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百年大计,学前教育发展随着国家的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对人民的承诺,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
我国目前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把义务教育逐渐向十二年、十五年制推广是我们的努力方向,但中国人口众多、国家财力有限,暂时还不具备普遍推广施行的条件。义务教育向上还是向下延伸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国内少数地区试点把普通高中纳入十二年义务教育,甚至有的西部地区实行十五年义务教育,都不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也带来一定的问题。
一是实行十五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多为西部欠发达地区,学生数量有限,当地政府为提升地区人口素质、脱贫攻坚,把主要来源于国家转移支付的财政收入用于重点扶持教育事业,其他地区没有可比性。
二是试点将普通高中纳入义务教育的地区,由于近年高中适龄学生人口比重大,造成教育投入增幅大,加之受国际国内形势影响,财政压力增大,短期内难以缓解。
三是将普通高中纳入义务教育,不利于高中阶段特色化、异质化发展,对推广的职业化教育产生冲击,与培养多层次、有特色的中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素质产业工人的理念相悖。
问题分析:
把义务教育向下延伸,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提出,要“幼有所育”“办好学前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018年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推动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要民生工程。
1.与国家发展目标一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
2.与国家政策相呼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两个文件的出台,对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保持社会建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江苏作为经济发达地区,承担着坚定履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指示“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试点十二年制义务教育,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应是江苏的使命担当。
具体建议:
1.超前规划试点开展。教育是国之大者,把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列入我省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形成符合国家发展需要的高质量的教育体系,虽说是长期的事情,但应该尽早谋划、提前布局。其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财政,可以在省内确立三个经济发展属中上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地区的学前教育纳入事业单位体制,与九年义务教育享受同等待遇。
2.制定学前教育规范。统一性是义务教育的根本属性之一,包括统一的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禁止开展学科类教学,注重道德观念启蒙,培养生活习惯、健康心理、兴趣爱好、集体主义和团队合作精神,激发幼儿好奇心、求知欲、探索能力。
3.培育教育人才队伍。高校加大对学前教育领域的研究,扩大幼儿师范招生规模,不断充实学前教育力量。“双减”政策施行后,对社会上幼儿教育机构产生了较大的冲击,其中的教师可以转岗、再就业,试点工作会对社会对学前教育的认知产生变化,起到良性示范作用,产生虹吸效应。
4.有序推进设施建设。对试点地区的公立 、私立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进行调查摸底、评估评价,制定硬件基本刚性规范并实施,既要满足统一性、强制性的、普遍性的要求,又要允许保持特殊性、个性发展的自由度。由于出生率降低可能出现小学适龄儿童人数减少,造成原有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设施出现空闲,可以因地制宜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