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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关于业主缴纳小区物业费纳入个人征信的建议
日期:2022-01-21 提案者:周勤

调研情况: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美化住宅环境,打造美丽家园成为每一位小区居民追求的目标。小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通常由物业公司承担,在此过程中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运维资金成本不小,而业主的物业费成为主要的资金来源。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业主不愿意交物业费,以各种理由拖欠或不交,通常业主的入缴率在30%-50%之间,尤其是一些老小区,物业费征收成为一大难题。由于运维资金不足,一些物业公司的小区服务就大打折扣,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安全隐患倍增。目前,物业公司对拖欠或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没有有效的制约措施,束手无策的结果是恶性循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也会加剧,双方利益都会受损。对于已经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来说更是一种不公。

问题分析:

为了切实解决好业主拖欠缴纳物业费的问题,除物业公司要合理收费,加强服务,赢得业主信任外,还需要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业主的缴费行为。为此,建议完善个人征信系统,将缴纳物业费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具体建议:

一是住建部门应建立完善监督系统。按照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要求,住建部门应搭建应用平台,要求各物业公司实现小区网上收取物业费,并将收费系统与住建部门的平台对接,将缴纳物业费纳入部门报送信息,推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推进信用联合奖惩。

二是征信机构要推进征信系统的升级换代。目前的人行征信版本还未接入除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机构,所以物业的缴费记录并未体现,建议人民银行推进征信系统的升级换代,与住建部门的缴费信息对接。对于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按照逾期次数、金额等内容,录入个人信用档案,进行相应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