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随着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有专家预估到2050年左右,中国社会60岁以上老龄人口的占比将达到全国人口的1/3,在这庞大的老年群体中,有一部分特殊老人更是值得关注,他们就是失独老人。自我国70年代初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随着年岁的增加,他们面临着巨大的养老、医疗、心理、精神等方面的困境。
问题分析:
一方面,部门监管不到位,养老机构频频暴雷。老人在养老机构遭受虐待问题较为突出。由于没有子女或亲属的保护,他们在遭遇虐待后求助无门,自身又丧失了维权的能力,再加上缺乏相应的监管,遭遇不公平对待的情况较为严重。另一方面,政府服务仍需完善,失独老人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随着“以房养老”模式的流行,相关理财骗局事件频发,尤其是对于失独老人,他们的房产无人继承,因此对于“以房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需求更为迫切,也更容易落入骗子之手。因此,如何为有房的失独老人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如何进一步规范“以房养老”市场需要政府部门进一步探索。
具体建议:
(一)健全完善养老住障监管机制。引入动态评价体系,由民政部门监管,专人负责,定期并保持较高频次地上门对养老服务进行评价和监督,综合客观指标和老人的反馈,对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对养老机构进行综合评级。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养老机构,予以下调评级、撤销其相应资质等方式进行惩处,对于有严重危害老人身心健康行为的情形,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行政、刑事责任。还可以设立专门的失独老人养老院,帮助失独老人更好平衡心态,步入正常生活,最终有尊严地老去。
(二)建议推行失独老人财产代管服务。在失独老人自愿的前提下,将失独老人的房产、股票、基金、社保、医保等财产性资产由有资质的相应机构代管,将老人的养老金账户和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账户联动,实现专人审核、自动扣划,免去失独老人无亲属代为缴纳相关费用的困扰。同时相关财政部门还可以面向失独老人提供财产代管基金,由政府牵头,组织社会资本投入,为老人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养老选择,并充分保障老人的财产利益。
(三)探索和完善居家养老模式。政府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养老社区和智能家居网络建设。政府建立失独老人专享的信息服务平台,老人可通过电话、智能家居、手机APP等形式,及时获取医疗、生活方面的信息和服务。智能程序设计应尽可能人性化,照顾老人的使用习惯,优化例如一键呼救、语音控制、一键上门等功能。
(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营造关爱失独老人的社会氛围。一方面应发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社会作用,扬起法律的利剑,为失独老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主动为受害者申请司法救济。另一方面,民政部门也要为相关社会组织提供政策支持,利用社会组织的多样性,及时关注老人的心理健康,了解失独老人的内心需求以及他们的意愿,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关注失独老人的情感和精神需求,通过文化活动等来缓解失独老人的悲伤;满足老人们的社交需要,为他们营造出一个充满关爱的社会环境,让更多的失独老人能够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