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孤儿数量大幅下降,截至2020年底,全国孤儿总数19.3万人,较2016年下降了58%。在孤儿构成中,残疾儿童逐渐成为被遗弃的主要群体,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被遗弃儿童中,重病重残儿童占比达到98%。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问题分析:
一是婚检孕检不足,残疾比例居高不下。镇江市妇幼保健医院对今年活产的12304名新生儿梳理发现,存在出生缺陷的有191例,占比达到1.55%,其中婚检、孕检不足是出现新生儿缺陷的重要原因。婚前检查方面,江苏各地均实行免费婚检,并推广婚前医学检查与婚姻登记“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管理模式,但由于强制婚检取消、新婚夫妇婚检意识不强等原因,婚检率并不高,目前全省平均婚检率只有80%左右,而且各地差距非常大,有的地区高达94%,最低的地区不足50%。此外,婚前检查项目多由当事人自愿选择,只是简单询问病史、抽血检测等,必要的生殖系统检查难以实施。孕期筛查方面,目前各地普遍对一些发生率比较高、危害比较严重的出生缺陷提供了免费孕期筛查服务,但是一些项目准确率相对较低,如各地免费开展的唐氏筛查(唐氏综合征产前筛选检查)对唐氏儿检出率不到70%,检出率达95%以上的无创DNA检查则属于自费自愿检查项目,物价核定价格为1200元。此外,孕期CMA检测、NT检查、超声大排畸等筛查检查也都是自费项目,需花费数百到数千元不等,很多家庭出于经济因素和侥幸心理选择不做。
二是养育成本较高,原生家庭不堪重负。残疾儿童特别是重病残疾儿童医疗支出高,并且需要长期的康复训练、生活看护、心理辅导,给原生家庭造成较大负担,是引发遗弃行为的重要原因。目前,各地虽然出台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但服务项目和救助额度有限,很多医疗项目都无法报销。镇江市对一脑瘫儿童家庭跟踪调研发现,该儿童因早产救治、眼底病变、血管瘤等并发症和康复治疗,直接医药费用近150万元,但各类报销补贴补助占比不足,家庭经济压力很大。此外,残疾儿童救助保障政策虽然较为完善,但受地方财力影响,各地救助水平不一,如镇江市最高可给予重残儿童每月950元的生活补贴,一些家庭成员因照护残疾儿童无法工作,依然难以满足残疾儿童生活所需。
三是社会包容度低,倒逼家庭放弃抚养。当前,社会对残疾人的包容度相对较低,特别是一些农村地区,残疾儿童家庭时常遭到周边群众的指点、议论,来自社会的压力倒逼家庭遗弃残疾儿童或放任其病情加重直至死亡。我省曾发生一起9岁脑瘫女童被爷爷和父亲推进河道的事件,该女童跟着奶奶在农村生活,一直被村里人躲得远远的,在村民口中,这个孩子“养着不中用”,是个“二百五”,拖累了一家人,还不如扔掉。镇江市对当地124名重残重病儿童家庭调研发现,这些家庭或多或少都曾遭遇过歧视、非议等问题,甚至一些亲戚朋友对其持续养育残疾儿童都表示不解。
四是惩处力度偏弱,遗弃现象屡禁不止。综合我国《残疾人保护法》和《刑法》规定,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惩处力度相对较弱,只有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实践中,在未造成遗弃儿童重伤或者死亡的情况下,通常仅采取批评教育的行政方式进行处理,不能从根源上打击遗弃行为,导致很多父母抱着侥幸的心态遗弃残疾儿童。此外,随着我国孤弃儿童养育安置政策的不断完善,一些家庭认为残疾儿童被遗弃后反而会得到更好的救治和照料,进而实施遗弃行为。
具体建议:
为此,我们建议,充分发挥新组建的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作用,从省级层面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儿童的关爱,明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强化政策保障、坚持多点发力,共同解决残疾儿童遗弃问题:
一是加大婚检、孕检普及力度,进一步加强科普宣传引导,从省级层面统筹, 适时将一些检出率高但自费的项目纳入免费筛查范围,增加免费筛查检查项目数量,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严把出生人口质量关。
二是完善残疾儿童家庭支持保障体系,给予重病残疾儿童家庭充分的特殊医疗保障,在生活、护理、康复等方面予以补贴补助,适度提高全省残疾儿童各类保障标准,减轻其家庭负担,并鼓励各类社会公益基金加大对残疾儿童家庭的支持。
三是营造关爱残疾儿童的社会氛围,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力量,鼓励并支持其介入残疾儿童保护和照料,助力残疾儿童融入社会。
四是加大对遗弃行为的惩处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打击遗弃残疾儿童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