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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0 关于加强宠物诊疗服务行业监管问题的建议
日期:2022-01-22 提案者:黄信等24人

调研情况:

近年来,我国养宠人数、宠物数量明显增加。据《2020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2020年,全国城镇犬猫宠物数量超过1亿只,比2019年增长1.7%,全国城镇养宠人数约6300万人,较2019年增加174万。全国城镇宠物消费市场总规模约2065亿元。另据《2019宠物消费市场报告》,预计2020年我国猫狗人均单只年消费金额达6600元。在消费结构来上,宠物食品、营养品消费占比下降,而药品、用品、诊疗费占比上升。其中,宠物诊疗消费占比从10%增长至16%,单只宠物医疗消费月1501元,诊疗市场规模约500亿元。

随着宠物诊疗服务市场的扩大,行业乱象也开始显现,诊疗服务行业不够规范透明,市场监管手段不够完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时有发生。应当引起重视,推动解决。

问题分析:

一、收费较高,诊疗规范性不足。

住院两百一天起,验血四五百,随便看点小毛病花费就要上千,有手术项目,费用往往过万……对宠物诊疗机构的收费,并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或政府指导价格,全由各机构自主定价,只要做到明码标价即可。“宠物看病比人贵”是消费者普遍的感受。

有记者走访南京多个宠物诊疗机构发现,对同一宠物、同一病症,不同机构、医生给出的收费差别很大,仅“猫膀胱结石”检查,报价200-1000元不等。入院时要求缴纳高额“押金”,结算时收费明细构成复杂,各种专业术语让人不知所云,总令人觉得账单金额超出预期。对于“明码标价”,记者也发现,没有将诊疗项目费用、明细上墙的机构占比超过一半。有公示的,项目大都偏少,不能覆盖所有。

诊疗记录存档比较随意,存在过度诊疗、虚构项目现象。今年4月,有市民在南京龙蟠路某大型宠物医院带宠物就诊后发现,两次标价为1000元的ct扫描项目没有底片,院方开始表示,检查时没有发现异常,底片没有留存,也忘了打印。最后医院承认并没有做CT检查,并作了赔偿。2014年,有市民带宠物猫在南京建宁路某宠物医院治疗膀胱结石,6天收费1.1万元。在查询明细时发现,检查无报告、拍片无底片、用药无包装的情形有22项之多,最终收费4000元。

二、执业兽医数量偏少,行业监管措施还不够健全。

2008年《动物防疫法》修订实施,明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据《2020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至2020年,全国宠物诊疗机构约2.3万家,在宠物诊疗机构工作的执业兽医数量不足3万名,数量偏少。许多小型宠物诊疗机构聘请非执业兽医参与宠物诊疗工作,甚至出现兽医“挂靠”的现象;还有业内人士反映,在南京从事宠物服的宠物店,几乎都在开展宠物疫苗接种业务。这些做法都违法了《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

目前,宠物诊疗服务行业分由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监管。农业农村部门主管诊疗许可、兽医资质、超范围行医等,市场监管部门主管营业执照、价格投诉等。在现行法律法规下,对宠物诊疗机构的诊疗操作,尚缺少流程性、标准化的行业规范,常态化监管显得薄弱,还存在一定盲区。

三、诊疗纠纷调处机制缺失,矛盾化解较难。

由于宠物尚无独立的法律地位,也并无认定、处理宠物诊疗事故的专门机构。一旦发生宠物诊疗问题的纠纷,即使通过法律诉讼,也只能按照“财产损害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等案由进行处理,双方对于宠物诊疗造成损失程度的主观认定有很大差异,双方矛盾难以化解。去年11月,南京某宠物店在未告知宠物主情况下,私自将寄养的宠物狗送往某宠物医院进行眼球摘除术(因左眼角膜穿孔溃烂)。事发后,宠物店主表示愿承担责任,退回购狗款1.6万元、店内消费1万元,并给予宠物主1万元补偿,共计3万余元,但宠物主要求赔偿16万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事实上,依法维权也几乎不可能。宠物主需自己收集证据,而宠物诊疗是个专业领域,宠物主通常缺乏相应的知识和判断。宠物诊疗的数据、资料、方案的所有权、解释权都掌握在诊疗服务机构手中。宠物主往往处于被动状态,缺少法律和专业救济。

在近年,因宠物伤人以及在新冠疫情管控过程中对宠物处置问题引发舆情,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妥善处理因宠物引起纠纷的必要性。

具体建议:

一、对加强宠物诊疗服务行业监管引起应有的重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以及我省进入老龄化社会,领养宠物逐步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包括宠物诊疗在内的宠物服务业也正在发展成具有相当规模的行业和市场。宠物具有对人的情感陪伴属性,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动物”。对宠物主群体的依法依规及文明领养的规范,与对宠物服务特别是宠物诊疗这个特殊行业依法依规加强完善监管,都需要提到应有的议事日程上来,而不是顺带做做的事。这有利于这个行业和市场的健康、文明、规范发展,而且在一定意义上,也有利于社会面的稳定和谐。

二、部门协同,健全行业监管机制。涉及宠物诊疗服务行业监管的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机构,既各司其职,又能形成合力,探索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从诊疗许可、兽医资质、用药安全、营业资质、价格执法等多方面协同力量,有计划开展重点、专项督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行业和市场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加强调研,细化和完善流程性、标准化的行业规范。针对消费者维权难问题,应对宠物诊疗服务机构在诊疗服务全过程留存和提供资料作出具体规定。建议设立统一的投诉举报专线或渠道,受理消费者投诉事项,解答相关政策。组织业内专家、专业兽医、监管部门人员,试行宠物诊疗纠纷鉴定仲裁机制,出具权威报告,维护各方权益。

三、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自净能力。目前,我省已有宠物诊疗行业协会,应推动其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作用。针对目前宠物诊疗价格高、收费明细不清、诊疗项目混乱的问题,建议可委托行业协会牵头,研究制定相关行业标准。例如,根据宠物诊疗机构的设置位置、服务人数、营业面积、执业兽医数量和资质、设备设施、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统筹考虑,对会员机构进行分级,分级设置宠物检查诊疗费用制度。对猫犬宠物常见病、多发病、绝育、注射疫苗等常规治疗检查按不同等级,分类制定指导价格,并定期修订;诊疗机构分级名单和指导价向社会公布。方便消费者了解情况,选择合适的诊疗机构,也为行业监管提供依据。开展宠物诊疗机构满意度调查并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对宠物诊疗服务行业和市场的培育、引导。宠物诊疗机构都由社会资本经营,目前,连锁化正成为行业趋势,应当预防资本在“跑马圈地”过程中,为“逐利”而可能出现的对从业者和消费者两端的损害,推动行业和市场良性发展。促进国内企业加强宠物药品、诊疗器械的生产,提高质量,努力改变目前较多依赖进口的局面,有效降低经营成本和宠物“看病”费用。加强兽医专业人员培养,缓解宠物诊疗机构专门人才的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