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人口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2020年我国总和生育率为1.3。结合前六次普查数据,我国的总和生育率长期低于1.5,低生育社会风险正不断累积。根据国家统计局,我国人口出生率2017年12.43‰ 2018年10.94‰,2019年10.48‰,2020年 8.50‰ ,2021年7.52‰ ,持续创新低。对此,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指出,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调研中发现尽管目前江苏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但相当部分家庭及育龄妇女生育二胎、三胎的意愿不强。
问题分析:
结合调研情况,原因主要包括一是由于教育资源紧张、教育成本较高,教育支出在家庭育儿支出中占据了很大比重,成为阻碍生育意愿的因素之一;二是随着老龄化持续深入,不少育龄家庭需要同时赡养老人和孩子,家庭经济压力较大;三是女性就业与生育的平衡、家庭育儿财务负担、幼童养育看护照料、高房价等因素,也影响了生育意愿。此外,因受新冠疫情以及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多重因素影响,企业用工成本上升,如生育类假期及相关成本再增加,企业的负担过重,客观上也影响了三孩生育政策落地见效。
具体意见:
为推动新时代生育政策更好的执行,借鉴国外各类家庭生育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更为丰富的政策工具,加大生育支持,推动社会多方主体深度参与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建议从多方面加强生育配套支持力度。
一、减轻用人单位聘用育龄女性的用工成本
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保障女性就业,促进工作与生育平衡,避免育龄女性就业歧视,维护及保障生育期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应切实考虑企业的实际负担,避免让企业承担过多的社会生育成本。对育龄女职工所在企业,如果采取措施合理安排孕期女职工工作,保障女职工产假及期间各项福利待遇;在孩子未满周岁前为该女职工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和人性化的工作安排;在孩子入托、入园等节点上有相应的支持等,对符合前述类似条件的企业,给予财政支持、税收减免、专项奖励、宣传表彰等激励。对积极吸纳育龄妇女就业、育龄女职工较多的企业给予经济鼓励及政策扶持,进一步减轻税费负担。建立生育类假期及相关成本的分担机制,由政府对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补偿及提供稳岗补贴等支持,另外,育儿是夫妻共同的责任,提升男性共同抚养意识和责任,育儿假可由夫妻双方共享共担。
二、多措并举提升学前幼童保障水平
大力推进普惠性托育建设,提升入托入园便利性,进一步完善学前儿童看护照顾配套政策措施,缓解多孩家庭后顾之忧,降低家庭养育成本。根据人口集聚的趋势,提前布局建设托育保障设施,防止普惠性托育供求不平衡。如人口流出地,基于出生人口减少、生源萎缩的预期,可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在幼儿园开设托班,增强入托便利性;又如经济发达人口流入地,可整合资源,在工作或居住集中地如企业园区和社区就近建设、完善托幼服务机构。鼓励有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福利性托幼服务,或与附近的社区和其他单位联合开办托幼服务机构,以解决女员工哺乳、照料幼儿等问题,使企业园区、社区逐渐成为1—3岁婴幼儿教育服务工作的核心区。以税收减免、提供场地和购买服务等多种手段吸纳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婴幼儿托管、放学后活动和教育指导工作。试点推动将幼儿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既缓解入园难,又减轻家庭负担。
三、建设完善公共场所及企事业单位母婴设施
社会公共空间对于育儿需求的布局越周到,越能彰显社会对生育的支持。加大投入建设完善及合理布局公共场所母婴设施;依托移动网络技术,如基于微信小程序、公众号、APP等及时发布母婴设施实时信息,推进母婴设施使用便捷化、管理精准化。鼓励及支持企事业单位建设母婴设施,如母乳喂养室等,共同营造良好的生育氛围及社会支持环境。
四、降低家庭养育成本
从各方面协力降低家庭教育支出成本。坚决制止教育机构高收费、乱收费现象;探索试行从教育扣税制度到家庭教育支出退税制度的转变;加大合理育儿观的宣传,减轻养育“攀比之风”,缓解因“不善养”而“不敢生”的社会焦虑情绪。精准帮扶“一孩”养育困难家庭。探索建立育儿津贴制度,通过扩大财政支出、增收社会育儿保险等方式筹集资金。重点针对平均收入以下的家庭、房贷压力较大的新婚夫妇等存在“一孩”养育困难的家庭,增加育儿津贴额度,优先保障“一孩”顺利生育。增强“多孩”家庭生养能力,提升经济支持力度。探索对抚养负担重的家庭在税收方面予以一定程度的优惠,增强家庭的养育能力。扩大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给,优先满足多孩家庭的基本保障性住房。
五、增强对家庭隔代照料者的社会支持
现实中许多家庭是由长辈隔代照料幼童,如何增强对隔代照料者的社会支持,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的重要环节。照顾婴幼儿非常辛苦,对于老年人的生理、心理都存在相当大的压力。探索以社区、乡镇街道办为单位,由志愿者、专业人员为主,为隔代照料者提供“喘息服务”,关爱隔代照料者身心健康,在老年人有需要时提供临时性幼童看护服务。提供婴幼儿健康知识指导、科学育儿知识培训等,提升隔代照料者的科学育教水平。肯定老年人在儿童照料、家庭发展、减轻社会育儿压力等方面贡献的经济和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