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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关于推动江苏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提案
日期:2023-01-12 提案者:施学雷

调研情况:

江苏位于我国沿海地区中部,海陆融通,江海统筹,属于东部海洋经济圈,也是我国沿海城市群比较集中的地域之一。得益于沿海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目前已经形成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旅游业和海洋渔业四大海洋主导产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入围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在长达954公里的海岸线上逐步形成了连云港、盐城、南通等具有海洋特色的城市。对标《江苏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要求,推动海洋中心城市发展还存在着明显制约因素:

问题分析:

(一)海洋经济总体规模小,对经济带动力有限。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总体规模偏低、增速相对较慢;海洋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海洋传统产业比重过高、新兴产业规模偏小,《江苏2021-2025年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中提到,我省尽管有近1000公里的海岸线,但沿海经济落后于北部的山东、南部的浙江、福建和广东等省份,也没有青岛、宁波和厦门等亮丽的沿海城市名片。2021年江苏海洋生产总值达到9248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9%,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比重10.2%,在省内被视为“短板”。全国滨海旅游业2021年实现增加值1.52万亿元,江苏滨海旅游业仅实现增加值478亿元。这与江苏沿海地区的地质结构有一定的关系,滩涂、湿地区域众多,海滨沙滩旅游基础不足、深水港海运基础薄弱等因素都在制约江苏沿海经济的发展。

(二)城市核心功能不突出,竞争力较弱。目前全国已有上海、深圳、青岛、广州、天津、大连、宁波、舟山、厦门等9城提出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外加海南自由贸易港,勾连起我国东部沿海的海洋功能城市群,而唯独江苏缺席,使之继续保持全国沿海中部海洋经济“洼地”格局,拉低了江苏在我国沿海城市的竞争力水平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层级,影响了江苏在全国海洋发展中的站位,与江苏沿海发展和对外开放格局不相称的。

(三)海洋科技贡献率低,限制海洋中心形成。近年来江苏虽然加大了海洋科技的投入,但是与周围省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整体看,海洋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影响海洋科技的持续发展。同时,海洋科技研究专利与论文数量较多,但成果转化率不高,海洋科技研发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具体建议:

(一)推进长三角海洋经济协同发展。在海洋中心城市建设中,应该从统筹发展的角度,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协调。对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主动加强与上海的协同,主动承接部分功能,协同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聚力突破重大产业项目,着力加快通州湾新出海口建设,实现海洋产业转型升级。

(二)发挥地域优势,构建海洋全产业链。加快推进海洋经济产业链、供应链的整合、配套与完善,找出产业链中的短板和不足,优化蓝色经济空间布局,以地方优势产业为龙头聚合产业链。如连云港海洋生物医药、海水养殖、海洋地质科研、海洋旅游等产业,可围绕海洋科技开发、智慧海洋建设、海洋金融体系、海洋生物医药、海珍品养殖等领域重点发展,形成地域发展新优势,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转移。

(三)坚持海洋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海洋科技创新是海洋经济发展的关键,必须集中力量解决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不足、海洋科技人才紧缺的问题。要打造海洋+智造和全球海洋大数据平台,组建产学研用联盟,组织开展重点项目攻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重点支持面向未来的新型海洋产业,协同推进深远海资源勘探开发、深潜器、海水利用、海洋风能和海洋能等高端装备研发制造和应用,培育全国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完善的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综合产业集群。推动海洋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支持高校组建创新团队,结合产业需求汇聚海洋科技人才、海洋工程师,构建海洋科技人才培育体系,培养实用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