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智慧城市是通过对先进信息技术的有效利用,使城市能够实现智慧式运行、智慧化治理,本质上是为了更好满足城市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智慧城市建设也是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2012年国家住建设部启动了国家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此后,江苏有20个城市(6个设区市、12个县市、2个区)先后成为国家试点,并取得了显著建设成效,如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社区、智慧养老等顺利运行,有效提升城市治理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但是,现实的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还存在重复建设及“信息孤岛”现象日渐显著等诸多问题,江苏智慧城市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问题分析:
江苏智慧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信息孤岛”现象明显
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政府都根据自己的管理领域和范围建设智慧项目,呈现多头规划建设的状况,如城市管理部门有“智慧城管”,公安部门有“交管服务”,人社部门有“智慧人社”等等。各板块、各区域、各领域的智慧项目难以拼接成整体的“智慧城市”,体现整个城市的智慧,相关数据、信息之间无法互联互通。重复建设带来的是数据共享难以实现,而出现信息孤岛现象。
(2)政府“包揽”情况严重
城市的政府每年用于智慧城市建设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共平台建设,难以顾及各专业性业务系统建设。例如,许多城市的主要公共场所的用户免费WiFi接入,尚未实现城市全域无线全覆盖。公共图书馆图书借阅、公共自行车借用、电子病历等公共功能等应用也需加大建设力度。公众对智慧城市建设带来实惠和便利的体验感还不强。同时,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主要由政府立项建设,采用政府“包揽”的招标投资建设模式,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与传统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相比,显得比较薄弱,难以满足智慧城市建设发展需要。
(3)信息共享程度较低
由于各部门、各区域分别建设智慧项目,整体建设又按照搭积木搭方式拼接,存在数据不能共享和系统无法集成等问题。以苏州市姑苏区为例,姑苏区的信息化系统开发所涉及的技术单位有50多家,所采用的数据库又类型繁多,能有效扩展、兼容和进行资源整合的项目仅在30%。而各部门的数据存储缺少规划,数据访问的权限管理不清,信息资源零碎,部门内部数据大多也无法互联,由此难以达到信息化应有的效果。
具体建议:
进一步提高智慧城市建设水平,关键是合理规划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与完善包括信息管理和保障在内的有效运行机制、建设与智慧城市相匹配的数字政府,以更好满足民众诉求和更好为人民服务。具体措施是:
第一,科学编制智慧城市规划,合理规划智慧基础设施建设
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是智慧城市建设所必备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合理规划、科学设计。智慧基础设施等规划设计首先要坚持中国城市发展的基本理念,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城市居民对城市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由此,必须强化宏观规划和顶层设计,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彻其中,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智慧化建设水平。
第二,加强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顶层设计,强化智慧城市建设的协同协调。城市智慧化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一权威、强有力的行政力量的推动。各个城市在加快其智慧城市建设,必须树立和强化市域一体化理念,加强市域范围的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要有高位协调推动机制,实现政府各部门间协调协同、市和区(市)及镇多级联动。智慧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重在明确建设方向、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建设计划、建设步骤、建设措施等,同时要具体的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确保智慧城市建设质量。为保证智慧城市建设有序进行,顶层设计还包括明确智慧建设的具体体制和组织机构及其运行原则。要通过谋划体制机制和运行原则,促进各级政府、各部门以及政府以外的其他组织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协同协调。
第三,完善智慧城市组织保障体系,健全智慧城市运行机制
体制机制建设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要完善组织保障,强化体制机制建设,重点是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发挥好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统筹规划作用的同时,发挥好市场的高效调节作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共建、创新活跃、包容发展的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格局。一要强化基础支撑机制,加快发展数据中心、5G、物联网、电子政务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并且要增强公共数据的支撑能力,加快推进人口、空间和城市部件等基础信息库的统建共享,实现公共数据授权共享;二要构建城市数据流通机制,加快推进政务数据的统计整理、目录建设、质量监管和动态更新,建立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形成政务数据的交换统筹协调机制,推进政务数据按需共享,还要建立政府常态化采集企业数据的相关制度,推进政企数据的对接,培育数据交易市场,开展数据确权,促进数据交易流通;三要形成数据共享开放机制,要整合各类数据共享交换通道,加快政务数据、行业数据、互联网数据安全交互和汇聚融合,让智慧城市能够向社会、政府和各种城市治理者提高更全面的数据服务,还要加快数据开放,支持和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数据的开发利用,最大化发挥数据价值,发展数据产业。四要完善政策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城市数据共享、平台共建的相关政策体系。
第四,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加快形成与智慧城市匹配的政务系统
数字政府建设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而有效的抓手。“数字政府”建设通过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提升和政务数据治理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智能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带来人民群众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数字赋能公共服务。建设数字政府,实现数字赋能公共服务,应当寻求数字技术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加强便捷数字工具开发,设计开发实用的技术应用场景,以及通过简化应用程序、宣传普及、数字应用能力培训等方式,提高数字技术的可操作性,提高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弥合“数字鸿沟”,消解“技术难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