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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关于推动直播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日期:2023-01-12 提案者:省工商联

调研情况:

当前,直播电商发展速度之火爆超乎想象。直播已经成为电商领域发展最快的一种营销方式,直播经济借助移动端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变革,有效扩大销售半径,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是我国经济模式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重要助力。但是,新生事物发展壮大的路上,难免会经历“阵痛期”。直播经济一味追求“流量至上”和野蛮扩张,导致乱象滋生,与不诚信经营、饥饿营销、恶意炒作等质疑声相伴,如何推动直播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问题分析:

一是商品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尽管直播经济的流量变现方式很多,主流模式仍然是聚集粉丝后带货。受选品专业度、监管力度等多因素影响,直播间销售的商品质量有时难以保证。江苏省消保委发布的公开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江苏全省消保委系统共受理各类维权投诉96176件,其中有关直播带货的投诉362件,问题主要集中在购买后发现实物与宣传不符、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为三无产品、带货主播夸大甚至虚假宣传;全省直播带货相关敏感舆情信息共20355条,主要涉及问题包括售卖假牛肉干、不合格羽绒服、“三无”保健品以及主播介绍宣传产品时夸大营销等。

二是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随着智能手机和网络的普及,直播的准入门槛越来越低,直播的从业人数也的确越来越多。人社部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直播行业从业者已超1000万,行业主播从业人数已达123.4万,且从业人员数以每月8.8%的速度迅猛增长,覆盖用户规模达到8亿以上。“流量+内容”是直播经济变现的核心资源,需要熟悉多领域知识又兼具直播营销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但《2021年直播产业人才报告》指出,直播产业“学历不限”的岗位占比最高为69.10%,“经验不限”的岗位占比为73.31%,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造成带货主播业务能力弱、运营团队知法守法能力弱的情形,甚至产生内容低俗、欺骗诱导消费者尤其是未成年人过度消费等问题。

三是行业规范亟待加快完善。直播经济一直与不诚信经营、饥饿营销、恶意炒作等质疑之声相伴,直播间不规范营销等新闻不时就会出现在热搜中。国家监管部门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行业的发展,但直播骗局仍屡禁不止,这主要是因为:一是暴利驱使下,很多人前赴后继铤而走险;二是违法成本低,很多直播人员在行骗成功后逃之夭夭,未受到实际处罚;三是一些商品比如珠宝首饰、翡翠玉石等本身具有特殊性,普通消费者难辨真伪;四是维权周期长、取证困难,很多直播人员远在外地,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困难重重。直播经济监管难、不规范等问题随之而来加剧消费者的不信任感,不利于刺激消费。

四是江苏直播经济发展速度相对偏慢。当前,从直播的场次、观看人次以及产品的曝光度等角度来看,江苏的直播电商位于全国第三位;从直播销售规模来说,目前处于全国第四的水平。从带货主播数来看,截至2021年11月,江苏带货主播数3.2万个,而同时期浙江19.9万人,差距较大。并且江苏很多直播基地主要建设在城市或园区内,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大部分位于县域,一定程度上存在产销脱节。

具体建议:

针对这些问题,应对直播经济“高看一眼”,还要“扶上一马”“送上一程”,建议:

一是出台“符合趋势”的扶持政策。全省各地要结合实际发展要求,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从鼓励做大做强、建设直播园区、树立直播标杆等多维度完善政策扶持。开发和拓展网红直播场景。鼓励“网红+”和“+网红”,引导各行业跨界进入公益性或市场化直播天地,为公众带来商品、文化、教育等消费扩散和消费升级,力争涌现一大批网红课程、网红景点、网红名店等线上口碑和线下实体。建成一批直播电商集聚区。发挥国有房屋、众创空间等资产价值,招引知名直播电商运营平台入驻,鼓励做好“二房东”;按“平台+直播+供应链”模式,孵化、发展一批网红主播团队,聚拢优选一批地产商品品牌,与消费者相聚“云端”;鼓励大中型专业市场、行业协会围绕细分领域,建成淘宝村、抖音城。根据增量税收配套政策奖励。以实绩为导向,根据直播基地的增量税收情况,对直播平台兑现激励性奖补,如提供房租补贴、贷款利息补助、投流支持等;对来苏创业的年轻网红视同引进人才,树立直播示范标杆,根据个税贡献挂钩相应的政策优惠和权利福利。

二是加强“健康发展”的监管制度。由于“直播经济”具有快速生长性特征,相关法律制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针对此种情况:相关部门要积极根据直播行业市场调查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地制定和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直播行业的监管力度,保证直播平台合理合法发展。行业协会要发挥作用,注重直播企业的行业自治和示范引领,与监管部门一道制定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制定相关行为标准引导行业走向规范化市场运作。直播平台要完善主播准入机制和评价机制,实行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的实名制管理,加大内容审核力度,推动打造更多承诺、亮诺、践诺的“绿色直播间”,进一步营造网络直播行业的新气象。

三是探索“持证上岗”的职业化路径。要在短期内改善“直播群体功利化、直播内容低俗化”问题,必须将提高直播群体素质放在核心地位,推动形成“专业人”干“专业事”的局面。建议: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职能技能培训,着力培养电商高技能人才和电商实用人才,鼓励支持直播从业群体走专业化发展的职业道路。网络监管部门要明确直播从业行为的规范和要求,对直播从业人员开展针对性地培训和宣传教育,指导互联网平台对开设直播带货的商家、个人进行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推动直播从业群体的规范化发展。主播经纪公司依法规范公司及旗下主播行为,通过“实名制”“黑名单”等方式,对行为不端、影响恶劣的主播采取通报、封禁等惩罚措施,提升行业人职业操守和“红线”意识。

四是建立“质量优先”的监督渠道。针对直播产品质量问题,要建立和完善的权益保护机制和监督渠道。建立电商直播的自律机制和电商直播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保证产品质量的重点。消费者要积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在购买到的产品与直播主播描述不符时,自觉拿起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正确对待商家的“好评返现”等营销手段,自觉抵制“水军”行为,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商家要担任质量把控的责任人,不得采取雇用水军、PS效果图等手段进行产品质量虚假宣传,并且自觉对“选品”设立高标准、高要求,提前做好产品测试和收集用户反馈信息等监督程序,确保直播产品质量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