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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8 关于更好发挥我省政府引导基金作用 构建“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提案
日期:2023-01-13 提案者:蒋鹏举等8人

调研情况: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优化产业政策实施方式,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政府引导基金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新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引导高新技术产业集聚,是构建良好科技产业金融循环生态的关键环节。以色列作为全球领先的创新国度,最成功的法宝就是创新+金融,其中政府引导基金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问题分析:

当前科技产业金融生态存在的问题主要如下:

一、复杂经济金融环境下有“募资难”问题。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冠疫情、中美摩擦、俄乌冲突等“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层出不穷,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股权投资市场更加理性谨慎,投资金额及案例均出现大幅度下滑。高新技术产业尤其是其中的初创企业,在早期发展阶段,融资能力较弱,生存环境严峻,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要瓶颈。

二、金融机构“不敢贷、不愿贷”有后顾之忧。传统贷款模式下,轻资产的科技型企业存在不成熟性、不确定性、难预测性等因素,又缺乏足值有效抵押物,金融机构担心贷款可能带来高风险,“不敢贷、不愿贷”成为普遍现象。

具体建议:

(一)强化金融强省促进产融结合功能,放大江苏政府引导基金品牌效应。一是明确推动引导基金集聚的总体定位。把促进基金集聚作为区域发展的关键目标,集中力量办大事,推动南京市江北新区、苏州市工业园区、中以常州创新园-常州科教城等地成为引导基金集聚的示范区,加快完善“科技+产业+金融”完整循环链,打造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进一步放大政府引导基金的总体规模。二是加强对基金管理机构的政策支持。加快出台促进基金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从产业生态、平台要素、人才吸引等多个维度,搭建基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基金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营造良好的基金发展环境,打造产业基金发展高地。三是提高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运作程度。政府做好基金前期的顶层设计工作,具体项目的投资决策放权给相应的专业基金管理机构,推动实现市场化方式退出,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和投资运营团队激励机制。

(二)推动政府引导基金与高新技术产业深度融合,助推“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建设。一是突出政府引导基金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总体方向。充分结合国家级战略和本地经济发展的需求,对投资方向进行前瞻性预判,吸引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急需发展的产业领域,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其政策性目标。二是引导产业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鼓励加大对早、中期为主的创业投资企业的支持力度,吸引各类天使基金、种子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成长期基金、创投基金落地,并在政府出资比例、投资风险补偿、差异化考核和激励上予以政策倾斜,推动投资更多向微笑曲线两端集中。三是创新政府引导基金战略协同模式。探索政企联合CVC模式,联合头部企业和专业化机构,以“政府类基金+行业龙头企业+专业投资机构”的模式进行基金运作,高效聚集政策、资本、项目等资源,推动产融结合和产业生态圈培育效应。

(三)优化基金“募投管退”全周期政策,激发社会资本投入主动性积极性。一是合理设置返投要求并进行全周期跟踪。优化调整返投认定标准,参股专项基金返投比例应不少于1倍,对社会资本出资比例较高或规模较大的专项基金,返投要求可按照“一事一议”给予适当放宽,对于政府引导基金的返投进程进行全周期跟踪,建立常态化汇报制度。二是拓展产业基金市场化募资渠道。鼓励本地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国有企业等参与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推动保险机构、社保基金、银行理财探索试点参与或发起产业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基金机构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外资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等参与投资。三是注重丰富产业基金项目退出渠道。审慎选择让利退出、市场化退出、清算退出和强制退出等形式,探索开展产业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支持S基金市场创新发展,探索建立基金份额估值体系,加速完善“募投管退”的良性生态体系。

(四)以强化基金专业化服务为基础,打造透明开放有活力有温度的基金行业发展生态。一是强化“基金前台”宣传策略。推出具有亲和力的“基金前台”,设置专门的对外电话、邮箱和微信、微博等联系方式,向科技企业园区定期开展基金相关业务推荐,全方面拓宽基金受众面。二是畅通“企业连线”沟通机制。推动发改、工信、科技、金融等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并定期更新投融资项目库,形成建立联通政府、基金机构与科技企业的常态化信息对接机制。三是打响“基金增值”个性化品牌。定期举办茶话会、主题沙龙活动等,推进投资合作进程,实现多方投资互动。以重点创投企业为核心,提供创业培训计划,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服务,搭建高新技术的开放平台。四是完善基金“专业服务”组织体系。积极引进相关中介机构、咨询机构、管理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强化服务机构在法律、财务、咨询、评估、托管、担保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引导基金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