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江苏自贸区连云港片区获批后,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三年来立足自身,举全市之力,建好自贸试验区最高平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随着片区的不断发展壮大,片区生态环境管理压力也将越来越大,而目前的这种管理现状严重不适应自贸区快速发展的要求。本课题通过调查片区生态环境管理现状,剖析自贸区在生态环境管理以及制度创新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实践应用等对策建议,为高标准、高质量构建连云港自贸区环境管理创新体系建设提供对策参考,让连云港片区不仅是“金山银山”更是“绿水青山”。
一、江苏自贸区连云港片区基本情况
2019年8月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其中连云港片区实施范围20.27平方公里,赋予连云港片区建设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集聚优质要素的开放门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交流合作平台三大功能定位。片区分为3个区块,分别是:市开发区区块(14.84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新医药、高端装备等先进制造业,保税物流、保税研发、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以及互联网平台经济、总部经济、跨境电商等新业态;连云区区块(1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健康医养、金融服务、休闲旅游、商务配套、大数据及跨境电商等现代服务业;港口区块(4.43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港航物流、国际贸易、航运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构建集国际运输、分拨转运、仓储配送、临港加工、交易及配套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物流中心。
目前连云港片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4家,主要为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材料、装备制造等产业类别;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82家,主要为港航物流、贸易等产业类别。
问题分析:
二、江苏自贸区连云港片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的不足
(一)片区缺少统一的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机构
自贸区管委会未设立单独的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而是按照区块分别依托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负责市开发区区块)和连云港市连云生态环境局(负责连云区区块、港口区块)、徐圩新区环保局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管执法等日常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这些机构均各自独立运行,责权互不交叉,没有整个片区的生态环境管理决策权、主导权,健全而独立运行的片区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机构还没有建立起来。
(二)片区涉及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尚属空白。
一是省级赋权没有真正落实。按照《江苏省政府关于赋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苏政发〔2020〕56号),赋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清单共273项,其中赋予连云港片区有171项省级管理事项。在171项连云港片区省级赋权管理事项中,生态环境管理类赋权事项有8项,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赋权,但在实际工作中,这8项省级赋权并没有真正落实。当前,片区管委会的工作重点是招商引资,并没有充分运用省级赋权和可申请制度创新、实践探索的机会,争取在生态环境管理上的更多自主权限以及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创新实践探索。生态环境领域事实上己成为自贸区连云港片区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的旁观者。
(三)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健全。
一是审批权限赋权机制仍有待优化,审批流程较长。二是生态环境管理人员专业能力薄弱,亟待培训和提升能力。三是监管能力与任务不相匹配,自动监测网络站点建设仍不健全,难以满足繁重的环境保护监管需求。
(四)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完善还不到位
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涉及范围大、任务重、矛盾困难多,需要多个部门齐心协作,单靠生态环境部门很难独立做到。目前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还不够明确,多部门联动机制还不够健全高效,现场执法更多时候只有生态环境一个部门承担,其他部门的联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
具体建议:
三、江苏自贸区连云港片区生态环境管理及制度创新对策建议
(一)健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切实把各项省级市级赋权承接落实到位。
建议片区管委会尽快组建片区管委会生态环境管理局,统一扎口承担片区内3个区块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职能,同时把省级和市级相关赋权事项清单承接到位,并有效开展工作。其机构组建模式,初期可成立片区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从连云区和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抽人组建,协调统筹和部署安排片区内的生态环境管理和监管执法工作。条件具备或成熟时组建独立的自贸片区生态环境局,独立承担片区内生态环境管理和监管执法职能。
(二)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充分考虑片区人口、面积、企业数量等因素,完善“三定”方案,充实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一线,配齐配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其次加强监管硬件能力建设,完善大气、水、土壤和固废等自动监控网布设,实时监控环境质量变化情况;配备生态环境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等,不断提升监管执法队伍的硬件能力建设水平和执法监测科技化水平。
(三)创新生态环境管理机制,服务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能放即放”、“能简即简”为原则,通过授权赋予片区管委会拥有相关管理权限,下发建设项目环评、总量等备案审批权限,监管执法处罚等权限,实施企业环评备案备查制,利用在线视频监控执法,打造智慧生态园区,把连云港片区培育成为真正的经济腾飞引擎和制度创新试验田。二是打造生态环境管理综合平台,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实现一网通办。优化审批权限赋权机制,简化审批流程。深化“证照分离”、“两证合一”改革,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服务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四)创新绿色金融扶持政策,为企业绿色高质发展助力。
探索建立绿色信贷机制,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环境保护引导资金用于淘汰低端产能,支持鼓励上马优质项目以及补助企业降碳减排改造、清洁能源发展。开展绿色文明企业评选,清洁企业评选,在环保资金上给予支持。
(五)创新生态环境管理一体化联动机制。
自贸区的快速发展,给片区以及片区周边带来巨大的生态环境承载压力和管理压力。要尽快探索建立生态环境部门和自贸试验区管理部门的协作机制,将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城管、交通运输、农村农业等负有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或治污职责的部门,共同建立片区和周边生态环境管理管控长效机制,加强协作联动,形成会商、协调、考核等机制,不断完善并发挥部门联动监管执法作用。共同做好片区和周边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片区高质发展、绿色发展提供良好基础和本底。
(六)创新实施“碳测”成果应用,有效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以工业碳达峰、碳中和改革为切入点,结合自贸区连云港片区经济开发区现有生物制药、高端装备等企业发展优势,建设碳排放管理系统—“碳测”平台,运用数字化技术助推企业节能减碳与全社会能效水平提升,实现对企业碳排放精准“监、管、控”,有效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完善“碳行程码”指标体系建设及推进“碳行程码”成果应用,强化融合煤、油、气等能源数据的综合应用,打破“数据孤岛”,充分利用电力大数据实时、权威等特征,精确核算企业耗电造成的等效碳排放,实现对高能耗、高排放企业的精准监管。
(七)创新“电动化”驱动发展,打造绿色低碳港口。
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港口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建成运营国内首套岸电储能一体化系统,交付使用国内首艘纯电动拖轮,深化港口运输车辆电能替代,以“电动化”引领港口向着绿色环保、低碳节能方向发展。一是加快岸电系统推广应用。作为全国首个使用高压船用岸电系统的港口,连云港港口已完成10套覆盖16个泊位的高压岸电系统建设,港口空气污染物年排放量减少19%。在岸电储能一体化系统投运后,岸电使用单价降至0.7元/千瓦时。与使用燃油相比,船舶靠港期间的运行成本降低约30%。
岸电储能一体化系统有效解决了原有岸电系统供配电网络利用率低、经济性不强等问题。继续加大岸电技术突破,攻关技术难题,研发新一代岸电系统,继续推动纯电动拖轮研发进步,不断深化港口运输车辆电能替代,为绿色低碳港口发展增添更大推力,助推岸电系统在全国各港口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