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近期,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广泛社会关注。
将优秀退役军人选拔到中小学任教,有助于改善中小学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性别比例,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有助于发挥退役军人优势,拓宽就业渠道,促进退役军人在新事业新岗位上贡献力量;有助于解决中小学校国防教育等方面一直存在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对于加强改善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意义重大。
问题分析:
该政策实施以来,退役军人群体给予了高度关注和热烈欢迎,教育部门对此也是支持拥护的。然而在各地具体执行落实中,存在一些堵点。一是退役军人中拥有教师资格或师范教育背景的偏少,惠及群体偏小。二是在执行初期给予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招录教师优惠倾斜政策不多。三是学校给退役军人提供的多为体育教师、安保等岗位,范围较窄。
具体建议:
一是为退役军人提供教师职业能力培养提升机会。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划拨专项经费,依托有资质高校或培训机构,为有意投身教育事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轻退役军人,开展专项定制培养。从师德规范、教育情怀、学科素养、教学能力和教学实践等进行全方位培养,帮助其获取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资质。
二是配套适当优惠政策予以照顾。为在读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提供转师范专业等政策支持。教育主管部门在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可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在招录时为退役军人参加入职考试制定合理的加分政策,根据服役年限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等。
三是统筹安排退役军人校内岗位。学校应根据退役军人特点和专业特长合理安排担任文化、体育等学科教师以及行政、工勤等岗位,鼓励退役军人在学校军训任务中担任军训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