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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3 关于大力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提案
日期:2023-01-13 提案者:沈黎

调研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已经成为我国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底色,绿色发展离不开绿色金融的支持,“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绿色金融是指改善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投融资、流程管理、风险监控等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绿色信贷、债券、基金、保险、碳期货、碳质押等金融工具。发展绿色金融的意义在于,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促进企业减少碳排放量,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资,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近几年来,由于产业结构有了一定程度的优化,已经开始由劳动密集型向资金、技术密集型转型,实现“双碳”目标时间紧任务重。因此,我们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速发展绿色金融,扶持低碳企业跨越式发展,促进高碳企业转型升级。

问题分析:

一、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绿色金融顶层设计不到位,政策支持较少。规范绿色金融发展的制度体系不完整,缺少指导发展绿色金融的蓝图和规划,缺少绿色金融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缺少与绿色金融发展相关的统筹领导部门,没有出台规划绿色金融发展难点、重点、路径等的文件。与绿色金融产品相关的政策支持较少,可使用的金融工具不多,一些金融机构和企业对参与绿色金融信心不足。

(二)绿色金融产品单一、发展不均衡,覆盖的金融领域较窄。绿色金融以绿色信贷为主,且绿色信贷在银行信贷中占比较少,中小金融机构业务量较少。绿色证券、基金、债券、保险、托管、期货等相关金融衍生产品缺乏,应用范围和场景有限,如绿色保险险种少、承保范围小、投保费率过高、理赔手续复杂、补贴延续性差。绿色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在担保方式、融资成本等方面没有明显差别,投资者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不能有效促进高污染高排放企业主动寻求转型升级。

(三)绿色金融信息系统和统计工具相对落后,配套体系不健全。绿色金融服务平台不完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网站上绿色金融部分的内容不够丰富,只有一些政策文件、新闻信息和产品介绍。金融机构无法及时获取企业相关信息,不能确保污染物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发掘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的成本较高,阻碍了绿色信贷的风险评估、审查执行和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评级机构等鲜有涉及绿色金融领域,绿色银行、环境风险评估机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等也尚未建立完善。

(四)贷款机制没有转变,金融机构之间缺乏沟通互动。由于各大贷款机构的贷款机制没有按照绿色信贷的标准进行实施,绿色信贷没有得到充分的普及与落实,一些企业仍然会选择传统的贷款模式,导致绿色金融推广存在难度。绿色金融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基金公司等多个金融机构,这些机构之间缺乏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参与绿色金融的积极性不高,限制了绿色金融池的发展壮大。

具体建议:

一、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建议

(一)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法规体系,积极参与改革试验。需参考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出台有关绿色金融的地方性法规,为绿色金融提供制度性保障。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评价体系,组建跨部门领导小组,加强分工合作、细化考核评估。对绿色金融机构出台更多的扶持政策,比如减税、贴息、补偿、担保、降低资本金占用等。关注国家和省内排污权、碳排放权益类政策,做好资源承接准备,争取在权益类信贷、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等方面实现突破。探索成立二级碳市场,对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把碳市场纳入金融和资本市场进行监管。在申请绿色金改区的同时,帮助地方法人银行尽早落地碳减排支持工具。

(二)充分调动发展绿色金融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投身绿色金融。将“绿色GDP”加入到各市的绩效考核范围内,提升各板块发展绿色金融的主动性,掀起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浪潮。改变现在的节能减排政策,将发放给企业的政策补贴换为信贷贴息,对超排企业进行罚款,激励更多企业加入节能减排队伍。鼓励国有企业、地标企业和大型机构参与绿色投资,加快推动绿色产业项目库建设,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轨道绿色交通、农村屋顶光伏电站建设等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通过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绿色评级,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绿色评级、绿色产品、碳排放量等信息,促进企业低碳转型。

(三)深化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激励实体经济企业主动追求低碳发展。设立专门的绿色银行,建立绿色信贷体系。对绿色金融支持企业进行“绿色信用标识”,纳入社会信用评价要素。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绿色金融创新产品,探索绿色信贷、保险、债券、基金等多种金融工具在新能源产业、新材料研发、绿色出行、海绵城市建设、生态农业、节水环保等各领域的应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根据不同环保治理程度、企业恢复生态环境所达到的最终效果设置不同的贷款利率,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实行差别化贷款;建立“支绿信贷客户名单”,科学合理评估企业风险,通过绿色金融风险资金池给予不同的信贷额度和利率优惠;推动建立绿色金融风险补偿基金,规定相应的补偿比例及补偿条件,帮助银行和贷款客户更好地规避风险;优化监管考核要求,降低绿色信贷风险权重;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等权益类抵押贷款融资的模式,积极实施环保贷、节水贷、绿色创新组合贷、固废贷、节能减排项目改造贷、碳配额贷等金融产品。以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建设为切入点,引导绿色私募股权开展业务。推广绿色证券业务,探索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设立绿色基金,推动绿色产业项目库建设,引进清洁能源、环保类项目。创新绿色衍生工具,支持节能环保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扩大绿色保险承保范围、加强事前保险,在住建、交通等领域构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和工程质量安全双重预防机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四)构建综合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建立金融机构联动机制。加快建设绿色金融大数据中心,构建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平台,落实与完善绿色金融机构与绿色企业的监管与评测,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对绿色产业所投资金的使用进行随时跟踪,实现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有效防范市场风险,为绿色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打造快捷高效的绿色金融发展联动机制,建立银行、保险、证券等联动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保障体系,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实现“绿色信贷投入—风险减量管理—保险保障”一体化服务,提高金融全域服务绿色发展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