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在多年发展中,政府平台公司依托地方政府信用举借大量债务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主要依靠借新还旧的方式维持运作,积累了较大的风险。2021年12月,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要求,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和资产,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渐进式改革背景下,政府融资平台的转型升级迫在眉睫。
问题分析:
(一)经营管理效率较低 其一,平台公司由于政府干预较多,行政化明显、机构冗余;其二,平台公司自身经营发展盈利能力较低,报表中大量财政应收款,实际经营业务几乎无利润或者亏损,投资决策缺乏市场化思维。
(二)债务接续难度较大 平台公司运转模式主要是依靠借新还旧,随着时间推移,平台公司内部刚性债务快速扩张,已积累较大的偿债压力,非筹资性净现金流状况欠佳,资金平衡对外部融资的依赖度高,到期债务量大,而自身又缺乏造血功能,经营利润无法较好覆盖其融资成本,还本付息压力较大。
(三)资产质量普遍偏低,国有资产管理低效 首先,“泡沫”资产占比较大。2014年之前,由于政策放宽,平台公司可以收储土地。在此期间,平台公司注入了大量土地。但是,此类土地未真正实施招拍挂流程,无法通过上市变现,实质为“泡沫”资产。据相关统计显示,全国范围内的政府融资平台,约有近四分之三的资产与土地挂钩。其次,部分国有资产手续亟待完善。平台公司通过置换或拍卖而拥有的固定资产,如原政府办公楼以及闲置办公用房,土地性质大多为划拨用地且大多手续尚不完善,未能发挥资产效益最大化。
具体建议:
(一)剥离政府“纯融资”职能,转型为自负盈亏的市场化主体 首先,加大区域内存量融资平台公司清理力度。政府要针对当前存量的融资平台公司,尤其是管理层级较低、企业经营决策能力较弱、盈利能力较差的“空壳类”公司进行清理压降,促使平台公司从纯粹的政府融资“空壳”向市场化“实体”转变。其次,剥离平台公司“政府+企业”双重身份,实行“政企分家”。用企业管理思维及模式对平台公司进行改革,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激励性薪酬体系,改变现有人才的引入渠道。第三,实行集团化管理模式。加大整合力度,可以探索按照主业相近、行业相同的原则,对现有产业进行整合,结合地区产业特点将平台公司整合成综合实力更强的产业集团。第四,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发展。政府要大力支持平台公司参与到城市建设中来,明确平台公司应是城市建设参与者、运营者乃至主力军,依托平台公司优势,通过市场化运营参与、支持当地经济建设发展。
(二)丰富融资模式,探索市场化融资 首先,加大专项债申报力度,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政府要加大专项债申报力度,通过发行专项债来化解平台公司隐性债务,尤其加大对区县一级平台公司专项债的支持力度,确保专项债资金及时到位。同时,转变政府信用背书举债模式,积极探索公司债、企业债、债转股等市场化融资模式,通过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支持平台公司,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其次,实施金融创新。政府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农业、城市运营、新能源、低碳环保等产业领域,充分发挥产业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从而改变融资平台发展依托存贷、间接融资的传统模式,用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更便捷的方式来扶持实体经济,积极挖掘“新金融”。
(三)改变政府支持方式 政府要将原先通过划拨土地的扶持方式,转变为授予特许经营权、通过邀标等方式给予平台公司主业相近的政府投资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给予平台公司实实在在的经营业绩支持。探索将涉及城市绿化养护、道路养护、停车场的经营与养护等公共产品的特许经营权让渡给平台公司,平台公司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公司合作运营相关项目,形成稳定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