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23年提案
0160 关于我省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 率先创新县域金融服务的提案
日期:2023-01-13 提案者:民革江苏省委会

调研情况:

长三角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区域之一,金融发展也位居全国前列。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县域金融已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地方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力量。但是,《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方案》及“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金融16条”“长三角一体化”实施方案等文件均侧重中心城市金融服务,缺乏创新县域金融服务的实施要求,县域金融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问题分析:

当前,我省县域金融服务面临系列困境:县域金融资源供给不均衡不充分,且面临异地跨区授信业务申请层级多、审批环节长、风险管控大等状况;在信息技术、微电子、生物医学、新材料、新能源等新经济业态一体化发展方面,大部分县域金融机构知识储备不足,缺乏组团跨区域、市场协作的指导意见;县域金融机构行政体系不利于产业结构、金融服务、技术创新等一体化行动,跨区域客户不断升级的金融需求与金融行政组织能力之间的供需错配现象凸显;一些县域商业银行内部资源配置还停留在传统组织模式,对新兴产业相关金融产品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缺乏联合服务区域实体经济的精准度。

具体建议:

一是率先改革县域金融机构治理模式。建议我省主动联系各主要金融机构总部,率先弱化部分金融机构的行政壁垒,积极尝试建立部分县域金融机构直管模式,理顺主办行与协办行工作机制,明确收益风险责任。对我省入围中国县域经济100强榜单的25个县(市),建议赋予这些县域金融机构联合办理重点客户和重点项目跨区域落地的更高权限,并由省级牵头部门主动联系长三角其它2省1市,以提升协作效率、合力和整体市场竞争力。

二是率先支持县域金融实现创新发展。聚焦江苏入选长三角中心城市的9个城市,根据区域重点,建立长三角服务县域经济金融创新区,打造我省县域金融特色版。率先成立长三角区域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加快建设中小微企业金融创新服务体系,助力县域中小企业发展和薄弱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支持县域金融机构为县域企业提供更有效的金融创新服务,支持当地产业转型升级,破解企业发展中融资难的现实困局。

三是率先寻求县域金融项目战略合作。推动县域金融数字化转型升级,实现传统经营模式的突破,使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县域实体经济,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严控实质性风险的前提下,针对县域重点优质企业、新兴产业项目,建议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快速审批制度。借助大数据技术应用,主动对接3省1市县域金融客户信息共享平台,尤其要对接重点行业和大型集团异地子公司的信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重大项目信息交流和联动。减少地方政府对县域金融的不当干预,大力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投融资环境和支持政策。针对大部分金融机构的法人总部位于北京等地区、少部分设立于长三角主要中心城市的现象,寻求战略合作和县域金融服务创新试点。

四是率先实现县域金融协同实体经济。当前,实体企业总部或研发基地在大城市,研发产业的中间、底端向周边的中小城市甚至县级城市转移。为推动实体经济与金融业协同发展,建议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稳定推进我省县域金融机构与区域实体经济组织在支柱产业、资金流动、风险防范、股权投资、人才交流、机构设置等方面形成命运共同体。充分考虑各县域实体经济对县域金融需求的差异,进行资源差异化配置和管理。重点支持县域金融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建设的支持,形成更加高效完善合理的产业链格局。

五是率先提升县域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从乡村振兴战略角度而言,发展县域金融是接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环节。建议我省加快县域金融推动乡村振兴标准体系建设,实现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标准化、合理化和系统化建设。允许县域金融机构跨区域或联合组团支持发展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打造地方农业特色产品知名品牌和产业链生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