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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5 关于以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契机推动文艺发展的提案
日期:2023-01-14 提案者:郑泽云等5人

调研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新时代文化繁荣发展的重大文化工程。早在2016年,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就被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2017年1月,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明确提出“规划建设一批国家文化公园,成为中华文化重要标识”。自2019年至2022年间,我国形成五大国家文化公园总体建设布局。江苏是大运河和长江两大国家文化公园的重点建设区,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明确了“把大运河江苏段打造成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典范”的目标要求。江苏作为世界级非遗昆曲的发源地,是国内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大省,仅省级院团就有十数个,文化资源的深厚,文艺院团众多,如何在奋力推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综合推进我省文化的阐释弘扬、文艺的守正创新、文物的保护传承等方面的建设,推动江苏新时代文化繁荣发展,值得深思。

问题分析:

文艺是时代的号角,在讲述中国故事、江苏故事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省内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时代背景下,目前仅省属演艺企业陆续推出“大运河主题音乐会系列”,成功创排歌剧《运之河》,大型合唱交响曲《大运河》,大型交响组歌《大运河畅想》,国风音乐会《听?见运河》等一批大运河题材的剧目,也有交响乐《长江》《金陵交响》、民族管弦乐《大江南》,被誉为“长江三部曲”。这些作品用国际化语言、最流行表达生动诠释大运河、长江蕴藏的中国精神、中国价值和中国力量。其中歌剧《运之河》赴欧洲三国四地巡演,被中国外文局《对外传播》杂志评为2015 年度“全国对外传播十大优秀案例”,但由于相关缺乏资金支持,在国内却难以巡演。大运河、长江纵跨多个省市、涉及众多部门,各领域间的统筹协作是必然要求,但在实践中由于缺乏相关政策的引导,不同院团间目标、思路、举措的不一致,大部分文艺院团对大运河题材、长江题材的作品创作严重滞后,在文化带建设中,演艺力量明显缺位,难以形成涵盖面广、层次较深的常态化协作机制与有效平台,合作机制不成熟带来的问题愈加明显。

具体建议:

一、加强政策扶持,引导主题创作。按照创作一批、表彰一批、巡演一批的宗旨,建议由省级相关部门设置专项扶持大运河、长江题材基金,支持创作一批优秀相关作品,定期开展遴选,对于优秀作品支持巡演。充分挖掘大运河文化、长江文化的深刻内涵,以文艺作品的创作传播,提高人们对大运河文化、长江文化的认识和了解,助力文化带的建设。

二、加强顶层设计,建立演艺联盟。省级层面要统筹协调力度,充分发挥跨区域、跨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建议相关部门支持,由省演艺集团牵头组建江河演艺联盟,邀请长江、大运河沿线省市的院团、剧院广泛参与,共同致力于剧目创排、剧场联动等资源共享,扩大与大运河、长江沿线城市交流合作,持续推动多地、多点、多方共同参与大运河、长江保护传承利用工作。

三、加强共同合作,促进文物保护。大运河、长江沿线的文物、非遗生动多样,而文物、非遗与文艺的结合,往往产生蝶变的效果,达到传播上的共赢,有效解决文物、非遗保护不全、修复不当、传承不足、利用不够等问题,建议由省级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大运河、长江沿线采风创作活动,以驱动相关文艺院团去文物中寻找创作资源,让文物、非遗走上舞台,在动态中传承,完善大运河文化、长江文化记录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