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有助于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战略支撑。2022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引导企业择木而栖,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创新引领力和产业生态主导力的领航企业,加快培育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创新型产业集群。
从江苏实践情况来看,省科技厅此前发布南京高新区基因与细胞技术等8个首批全省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名单,旨在充分发挥高新区的产业集聚作用,着力建设产业重大创新平台、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科技强省建设。因此,有必要以首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更加有效推进我省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为加强科技强省建设提供动力支持。
问题分析:
一是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创新体系不够健全。对标国家科技部和江苏省有关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的目标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支撑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仍然较为缺乏,例如种业“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和种业产业高质高效绿色发展的技术瓶颈、产品装备和工程技术,存算一体芯片工程化和产业化等;二是引领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的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数量仍然偏少,市场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以无锡高新区集成电路制造创新型产业集群为例,总产业规模达1175亿元,共涵盖核心企业75家;2022年中国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上市企业市值排行榜第1名是河北的紫光国微,市值达到1120亿元;江苏只有卓胜微进入前十名,以610亿元市值排在第9位,差距明显。
二是创新型产业集群的政策环境有待优化。创新型产业集群源于既有产业集群,但在综合创新能力表现方面更加突出,这也导致创新型产业集群所面临的政策环境往往具有一般产业集群的明显特征,对其“创新”属性的关注和支持存在不足,缺乏充分的针对性,例如能够更加有效激发创新活力的竞争性产业政策、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更加灵活的专业技术人才引用留政策、更加开放的政产学研合作机制与保障措施等。
三是创新型产业集群的金融支持亟需加强。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的核心支撑是具有创新活力的龙头企业、领军企业及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创新能力的巩固与提升需要源源不断的金融支持。由于从国家到省级政府层面,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且受制于当前的金融体系与金融结构等因素,支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的金融工具严重不足,企业创新投入受到诸多限制,创新成果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应用的难度依然较大,迫切需要从政府和市场两个层次推进金融创新,推出符合创新型产业集群成长规律、能够有效应对风险与创新不确定性的现代金融工具。
具体建议:
一是积极探索稳定支持基础研究的投入机制。以新修订的《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强对高校院所、大型企业、社会机构等的广泛调研,准确把握各类主体在基础研究投入方面的需求、意愿、困难等,由此制定有针对性的激励机制与保障措施。
二是着力培育引领能力突出的龙头骨干企业。一方面,以首批创新型产业集群为重点,加大对龙头企业和骨干领军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引领带动能力;另一方面,立足未来长远发展,支持一批有成长和发展潜力的产业集群向创新型产业集群转变,有针对性地遴选和扶持一批重点企业。
三是科学制定精准化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政策。广泛调研省内外有关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的现有政策支持与政策环境,面向各类企业、中介机构、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等,全面深入分析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的政策需求,总结经验,反思不足,立足我省实际情况,提高政策支持的精准度。
四是加快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重点面向创新型产业集群的企业创新金融需求,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全面总结江苏自贸区有关金融创新的实践经验,争取国务院、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的进一步支持,由此扩大我省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试点领域及范围,逐步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持续助力企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