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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8 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的提案
日期:2023-01-14 提案者:李兰翔

调研情况:

我省制造业基础雄厚,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下,大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既有恒力、沙钢、盛虹等世界500强企业,又有700多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企业创新也从单打独斗逐步走向众创、共创、广域协同,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可以有效提高创新创业资源融通质量,成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支撑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重要抓手。

大中小企业创新有着不同的特点,面临不同的问题,融通合作可以最大化释放创新效益。对于大企业来说,更加倾向于寻求最低成本条件下的问题解决方案;寻求已被市场培养和验证的人力资源;寻求已经充分试错的战略发展新方向,在后端持续跟进,实现成熟技术的产业化、规模化。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大企业是资源的拥有方,中小企业是资源的渴求方,与大企业合作有更强的积极性,主要动力包括:寻求产业资本,借助研发能力,融入供应链体系。

问题分析:

虽然在各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取得积极成绩,但也面临一些问题。

一是大中小企业融通示范模式较少。对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有效模式挖掘不够、推广不多,大中小企业的合作更多的还停留在业务范围,在协同创新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大企业的引领支撑作用发挥不够。一方面,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在与中小企业的合作中长期处于强势地位,积极性不高,对中小企业要求较高,帮助不足;另一方面,大型企业的体制机制还不够灵活,梳理和发布需求的能力有待加强。

三是中小企业能力上有所欠缺。不少中小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特别是持续投入、持续创新的能力还不强,面临做市场和做产品的选择困境,一些专业基础好、创新意识强、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要成长为“小巨人”企业需要多方支持。

四是大中小企业融通服务环境还需优化。目前,省级层面还未制定最新的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政策,在财税金融等方面缺乏系统支持。此外,缺少专业的服务大中小企业融通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家合作组织。

具体建议:

一是加强示范引领,充分调动参与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主动服务意识,大企业主动开放融通意识,以及中小企业主动参与融入的意识。建议由省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在重点领域选择骨干国有企业试点建设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模式,同时整合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资源,加快挖掘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示范模式,以成熟案例的形式供全省学习参考。

二是加强载体建设,多措并举深化大中小企业交流对接。进一步强化对省级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特色载体的政策支持,支持大型国有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盟,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探索国有企业以子公司设立创新创业平台的模式,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创新创业深度融合;支持开发区、“双创平台”、众创空间等各类孵化器围绕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不同发展阶段特点,建立“基地服务+创业培训+技术服务+营销服务+融资服务”孵化培育体系,为中小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强对各类孵化载体绩效评价工作,引导其高效配置各类创新要素资源,提升孵化服务效能;依托具有创新活跃度的产业功能区,联合具有高水平学科的高校、科研院所,按照“产业+学科”模式建设大学科技园,促进区域创新要素有效集成。

三是加强要素保障,强化对大中小企业融通的要素支持。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支撑,鼓励金融机构与产业链核心企业专项对接,为上下游企业打造综合金融服务方案,运用信贷、贸易融资、债券等工具,支持供应链链上企业提高融资能力。完善知识产权支撑,围绕我省16个重点先进制造业集群,建立企业创新技术需求信息库,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高技术交易成交率。健全完善人才支撑,深化产教融合、企校合作,推动人才共享共用。

四是营造面向中小企业友善公平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政府机构应稳定和不断加大面向中小科技企业年度采购预算总额占比,同时鼓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建联合体共同参与政府在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采购等创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