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二氧化碳(CO2)捕集利用与封存 (CCUS) 是指将二氧化碳从工业过程、能源利用或大气中分离出来,直接加以利用或注入地层以实现二氧化碳永久减排的过程。
全球陆上理论封存容量为6~42万亿吨,海底理论封存容量为2~13万亿吨。中国地质封存潜力约为 1.21~4.13万亿吨。
截止到2020年,中国已投入运行及建设中的CCUS示范项目约为40个,捕集能力300万吨/年。
2021年全球碳排放量338.84亿吨,同比增加 5.63%;中国2021年碳排放量105.23亿吨,同比增长5.50%,占全球碳排放总量31.06%。
据调研,江苏每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大于7亿吨,而生态系统每年固碳能力仅为千万吨级别且潜力有限,远远不能满足我省碳中和需求。因此,一方面需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另一方面也需摸清碳汇存量,着力提升碳汇增量。二氧化碳地质封存与利用形成的“人工碳汇”将是实现碳中和目标不可或缺的关键途径,将发挥托底作用。
江苏二氧化碳地质封存与利用地质条件较为有利。苏北盆地是全国目前可进行二氧化碳大规模地质封存的大型盆地之一。盆地深部咸水层二氧化碳有效封存量可达134.574亿吨;油气藏二氧化碳封存潜力为1.59亿吨,同时还可提高石油采收率。
问题分析:
2022年,我省相继印发了《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省自然资源厅也发布了《江苏省自然资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行动方案》,省科技厅启动了碳达峰碳中和科技专项,有力推动了我省二氧化碳地质封存与利用工作的开展。近两年,我省部署了油气藏数十万吨级二氧化碳地质封存、废弃煤矿二氧化碳地质封存、玄武岩资源固碳增汇等试点项目,但仍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地质封存与利用潜力不清。我省具备优越的二氧化碳封存与利用的地质条件,封存与利用路径多样,前景良好,但从未开展实质性、系统性的调查评价工作,封存潜力不明,家底不清。
二是关键技术支撑能力不足、工程示范规模小。与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相比,我省在二氧化碳咸水层封存、驱油效率提升、矿物固碳及资源化利用、碳封存装备研发与监测等方面存在差距,需要更多的技术攻关和技术储备。同时,我省已投运或在建的二氧化碳封存项目少,且多为万吨级,仍处于小规模示范应用阶段,与我省二氧化碳排放量及捕集能力不相匹配。
三是相关政策支持及标准体系建设有待完善。CCUS 项目的开展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配合和协调,同时也面临所有权不明确、管辖部门及审批程序不明确、相关技术规范缺乏、前期投入成本较高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完善相关扶持、激励政策及标准体系建设,减少利益相关方各种顾虑,确保 CCUS 项目稳健开展。
具体建议:
江苏是经济大省、制造业大省,碳排放总量较大,经济结构调整任务很重。同时,江苏省碳中和是我国如期实现碳中和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氧化碳地质封存与利用作为“托底”选择意义重大。在此建议:
一是开展碳封存与利用潜力调查评价。统筹部署我省二氧化碳地质封存与利用潜力调查评价,重点围绕咸水层、枯竭油气田、煤层、矿物等途径,全面摸清封存与利用能力家底,圈定封存靶区,明确利用路径,构建江苏地质碳中和路线图及协同优化方案。
二是开展碳封存与利用技术攻关及示范工程建设。围绕二氧化碳封存调查评价、强化能源资源协同开采、环境监测、矿物封存利用、绿色效能评估等环节,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储备,提升支撑保障能力。鼓励碳排放重点行业开展百万吨级以上二氧化碳封存示范工程建设研究,促进产业化、规模化应用。
三是完善CCUS政策支持与标准规范体系。逐步探索设立CCUS专项扶持资金、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等举措的可行性,制定符合江苏产业特色的CCUS税收优惠、补贴、融资贴息等激励政策。制定 CCUS行业规范以及应用评价和标准体系,明确地下空间利用权和长期责任,研究并制定封存选址标准、监测评价标准等环境保护、安全保障与监管标准及评价体系,为制定CCUS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理论和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