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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4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池塘养殖生态化改造的提案
日期:2023-01-14 提案者:居小秋

调研情况:

江苏是我国唯一拥有大江大河大海的省份,独特的自然禀赋孕育了江苏源远流长的渔文化和富有特色的渔业经济,2021年全省水产养殖面积878万亩,水产品总产量494万吨,渔业产值1919亿元,分别位居全国第三、第五和第一,淡水渔业产值连续30多年位居全国第一,其中池塘养殖面积507万亩,产量295万吨,均约占全省水产养殖面积和水产品产量的60%,面积和产量分别居全国第二、第三。为了加强池塘水产养殖尾水污染控制,2021年,江苏省发布了《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 4043-2021),从2023年6月1日开始,养殖水面100亩以上连片池塘、单个养殖主体水面50亩以上的池塘及工厂化等其他封闭式养殖水体强制执行该标准。全省从百亩连片池塘整治开始,结合实际形成了池塘水产养殖生态化改造的推荐技术,按年度制定生态化改造计划,截止2022年10月底前,全省累计已改造标准化池塘132万亩,2025年前全省预计还将改造近100万亩,将有效改善养殖场周边水环境质量。但是,围绕即将执行的新标准以及水产养殖产业的发展,仍存在以下方面问题。

问题分析:

一是仍有不少未开展生态化改造的养殖场。虽然每年制定了生态化改造计划,但目前仍以试点为主,池塘养殖生态化改造及后期运维需要投资一定资金,大量散户改造意愿低,改造工作推动难度大,并未形成全部需改造的清单。同时,由于历史原因,部分池塘用地性质为永久基本农田,受此因素制约,无法进行池塘养殖生态化改造项目。

二是部分养殖场养殖方式粗放。部分池塘养殖户特别是养殖散户,因塘租承包年限、成本、养殖观念等原因,未采取科学养殖方式,为追求养殖利益最大化,往往存在放养密度不合理、饲料投喂不科学、药物使用不规范,清塘整修不及时,养殖方式仍然粗放,没有配套规划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设备。

三是部分养殖品种污染重。我省水产养殖品种丰富,淡水养殖主要包括河蟹、青虾、小龙虾、四大家鱼等,海水养殖主要包括梭子蟹、脊尾白虾、南美白对虾等,部分养殖品种污染相对较重,如南通等沿海城市大量养殖南美白对虾,多采用高密度集约化养殖方式,水中有机物浓度高,饵料转化效率低,同时南美白对虾个头小,养殖密度大,多次蜕壳,耗水量大,产生尾水量大,多数为捕获期集中快速排放,污染非常重。

具体建议:

基于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全面排查底数并纳入改造计划。全面调查核实全省规模化水产养殖场(户)基本情况,包括养殖品种、养殖方式、进排水情况、尾水处理设施建设使用情况、尾水监测情况、相关行政许可情况、尾水排口关联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情况,登记造册,按照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将未完成及未纳入计划的养殖池塘有序纳入改造计划。针对历史原因占用基本农田确实无法实施生态化改造的池塘养殖场,应引导更换养殖品种,选取养殖密度低、污染强度低的水产品,切实降低污染负荷。

二是推广科学合理养殖方式。实施生态健康养殖、养殖尾水治理、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和种业质量提升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总结典型经验,在全省集成示范推广绿色生态、尾水处理、循环利用、安全可控、防灾减灾等关键技术模式,提升健康养殖水平。同时,通过推广绿色、有机水产品认证等,进一步提高养殖水平,提升养殖水产品价值。

三是推进形成规模化养殖。一方面,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动池塘有序流转、集中经营,促进池塘、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有效配置,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渔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水产养殖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将设置多个散排口的连片池塘进行尾水入河排污口改造,鼓励合并设置一个排口进行统一排水管理。

四是加大省级资金扶持力度。建议省层面进一步加大对池塘养殖生态化改造项目资金支持,按照“事前引导,事中扶持,事后奖补”的原则,增加支持比例,扩大支持范围,加强资金宣传,特别是对养殖散户的宣传和引导,将池塘改造建设和后期运维均纳入资金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