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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关于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展强村富民增收路径的提案
日期:2023-01-14 提案者:吴海燕

调研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乡村特色产业是乡村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域特征鲜明、乡土气息浓厚的小众类、多样性的乡村产业,涵盖特色种养、特色食品、特色手工业和特色文化等,发展潜力巨大。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数量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对于促进农民致富、集体增收尤为重要。但总体来看,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还面临着一些挑战,主要表现在:初级农产品偏多、全产业链产业偏少,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较低,第一产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度还不高,农户与企业利益联结机制尚不健全,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制约瓶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做好“土特产”文章,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要效益,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效益。为此建议,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突出主体培育、载体建设、品牌打造和利益联结,拓展强村富民增收路径,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问题分析: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乡村特色产业是乡村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域特征鲜明、乡土气息浓厚的小众类、多样性的乡村产业,涵盖特色种养、特色食品、特色手工业和特色文化等,发展潜力巨大。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数量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对于促进农民致富、集体增收尤为重要。但总体来看,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还面临着一些挑战,主要表现在:初级农产品偏多、全产业链产业偏少,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较低,第一产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度还不高,农户与企业利益联结机制尚不健全,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制约瓶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做好“土特产”文章,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要效益,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效益。为此建议,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突出主体培育、载体建设、品牌打造和利益联结,拓展强村富民增收路径,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具体建议:

一是大力推进主体培育。培强经营主体。培育高质量经营主体,持续扩大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规模,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加强能力建设,开展示范创建。培大育强一批规模体量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和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强化市场开拓和内部管理,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强精深加工。聚焦农业产业链缺失环节、薄弱环节、价值链高端环节,招引强链补链延链特别是农产品精深加工的项目和企业,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转型升级。培育壮大预制菜、中央厨房等新兴产业,加快补齐田头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短板,让特色产业更有效益。做优新型业态。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创文旅、农耕体验等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提高产业增值增效空间。抢抓农业数字化发展的战略机遇,积极发展产地直销、网络直销等新型流通业态,培育一批农业综合网络直销平台、高效网络直播带货队伍,推动一二三产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

二是大力推进载体建设。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全面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建立完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投入保障机制,推动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技术水平领先、服务平台完备、经济效益显著、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推进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在引进、培植、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产业项目方面的主力军作用,打造成区域内先进的农产品加工基地和优秀农业龙头企业的集聚地。推进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在农产品生产基地,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减损促销、联农带农”的田头市场,促进农产品流通,保持农产品品质,增加农产品价值。在农产品优势产区,建设“功能完备、链接产销”的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畅通产销渠道,推动农产品区域流通,辐射带动本地及周边优势产业发展。

三是大力推进品牌强农。发展绿色农业。积极拓展农业生态涵养功能,探索农田碳汇交易,将生态价值内化于产业。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的产业模式,打造优质绿色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持续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加强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推动农田排灌和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深化科技创新。加强以种业为重点的科技创新,鼓励种苗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大院大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构建合作共赢的创新平台和成果转化平台。引导各类农业产业主体加大农业科技投入,鼓励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和联合体打造,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创塑特色品牌。大力实施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和标准化生产,加快构建县级区域公用品牌、优势产业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等农业品牌体系,着力创塑一批体现当地产业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加强品牌运营推广,着力在资源整合、组织引导、机制创新、科技攻关等方面狠下功夫,推动品牌农产品不断向高端市场进军。

四是不断强化利益联结。完善利益分配。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多种类型的合作方式,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建立健全更具约束力和稳定性的联结关系,带动中小主体发展。组建联盟联社。组建一批带动能力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支持供销社发挥整体优势,做好生产生活资料集中供应、农产品营销。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联合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各类主体,通过技术共享、信息共享、品牌共享、渠道共享、利益共享等方式,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