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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关于深化推动民营企业参与乡村产业振兴的提案
日期:2023-01-14 提案者:省工商联

调研情况:

党的二十大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凝聚全社会力量推进乡村振兴是党中央的重要方略。江苏是民营经济大省。近年来,我省积极贯彻党中央振兴乡村的指示精神和战略部署,在政策激励、资本推动、市场驱动和社会责任引领上综合发力,广泛引导民营企业发挥产业优势,积极参与乡村产业振兴,目前有近8400家民营企业参与了乡村振兴,形成了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村企联建全面发展的江苏特色,为巩固拓展我省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扎实基础。目前,我省城乡收入比缩小到2.16∶1,是全国城乡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全省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突破200万元。

问题分析:

但与此同时,实践中也发现一些潜在影响民营企业振兴乡村效果的薄弱环节。

一是利益联结不够紧密。主要表现为“三低”:一是合作合股经营占比低,收益分配主要以支付劳务工资、消费采购费、土地流转费、厂房设备租赁费等支付要素价格为主,组织小农户按标准经营、培育新型主体开展规模经营、村集体“经营权”入股等合作合股经营的方式相对较少。问卷显示,与村合作经营的企业占比为20.1%,开展参股分红的企业占比为7%。二是帮助村民就近解决就业占比低,问卷显示,56%的企业距离农民集中居住区较远,无法就近提供就业岗位。三是直接落实到村集体土地的投资占比低,企业投资主要投向城镇工业区、加工区。调研显示,直接落实到村集体土地的投资额占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企业投资总额的28.6%。

二是要素支撑还需优化。一是土地供需匹配有短板。当前土地供给还不能完全支撑起产业的规模化用地需求,土地调整调剂难、荒地开发的配套设施建设难、已登记为其他经营实体所用的土地在该实体清算后转化利用难等问题较为突出。问卷显示,流转土地不能完全满足企业对一般农用地和基本农田的需求,37.66%的企业表示用地困难,57.19%的企业用地通过园区租赁、产权交易等获得。二是普惠金融助企惠农有差距。目前,农村普惠金融为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和企业提供了广泛的金融支持,但对企业来说,依然存在基础金融产品可得性不够、有效抵押不足、贴息和保险覆盖范围窄等痛点。问卷显示,39.95%的企业表示融资困难,49.87%的企业表示2020年以来有贷款未批。三是留乡人口支持企业长远发展有不足。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土地规模化流转开发,农村劳动力持续转移,留乡人口年龄偏高,现有乡村人口以及由此形成的消费市场无法支撑企业长远发展。问卷显示,37.4%的企业表示用工困难,40.46%的企业表示欠缺技术人才,用工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的企业占34.71%。

三是盈利增长略显放缓。随着城乡资本收益增长差距不断收窄,受边际递减规律影响的乡村资本产出增长也出现放缓,加之涉农企业受产业周期性、季节性影响较大,导致部分企业发展略显疲态,企业利润率逐渐下降。调研显示,50.91%的企业表示投资未达到预期。问卷对比2021与2020年营收与净利润变化,在利润增长企业中,净利润增加要比营收增加低3个百分点;在利润减少企业中,净利润减少要比营收减少多3个百分点。有的企业表示涉农产业需要其他产业利润来支撑。有的企业表示项目补贴之年能实现收支持平,没有补贴就亏本。

具体建议:

面对党的二十大擘画的乡村振兴宏伟蓝图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作出的战略部署,以及我省振兴乡村的新形势新任务,下一步要深入发挥民营企业在参与乡村振兴上的产业优势,乘势而上,固强补弱,综合施策,积极推动民营企业为乡村振兴作出新贡献。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镇村一体规划,以镇带村形成新空间。以县域为单位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与产业规划,形成以镇为重点,镇、行政村、自然村功能定位明确,产业梯度配合、分工明显的空间格局。以镇为单位统筹乡村建设用地供给,做好镇村建设用地存量动态调整与增减挂钩,优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结构,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重点用于农户集中居住区配套产业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需求。围绕国家鼓励目录建立企业参与镇村建设准入标准、负面清单,明确管理规范,拓展企业投身乡村建设领域。发挥重大产业项目辐射带动功能,推动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或园区外灵活组合搭配地块,形成点面结合布局,提高对村集体土地的直接投资水平。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乡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保障农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需求。

二是提升配套服务功能,优化环境提供新便利。针对企业下乡日趋广泛、要素流动日趋活跃等特点,推动政策、市场、政务、法治、人文环境建设向乡村拓展。抓实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引导企业通过投资、捐赠等形式,积极参与村内道路、小型防汛抗旱供水、分布式清洁能源、仓储和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公共照明、养老扶幼、助学助残助医、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建设和管护,缩小城乡差距,便利企业用水用电、交通物流等经营需求。拓展乡村便民服务中心或党群工作中心功能,将相关部门服务企业活动融入其中,打造更多常驻化、流动化助企平台。着眼乡村企业中小型居多的实际,加强企业走访调研和政策宣传解读,精准用好政策帮企业降压减负,为企业轻装上阵提供更多的营商便利。

三是坚持产业振兴导向,巩固基础打造新亮点。做好原有产业帮扶政策延转替改,进一步发挥企业扶贫成果的兴村助农作用。聚焦农产品加工业、乡村特色产业、乡村休闲旅游业和新型服务业,加强政策、市场等各类措施的梳理集成,推动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推动农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根据企业产业偏好与乡村禀赋特点,发挥好乡镇工业区、就业创业园、现代农业园的辐射功能和“飞地经济”作用,推动企业加强与镇村供应链协作,助力产业强村强镇、优势特色集群建设。帮助建好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攻关,提升兴村项目的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区域公用品牌、绿色品牌和非遗品牌培育,创响乡土品牌,提升乡村产品溢价。推动企业用好乡村特色生态资源,发展田园观光、健康养生等业态,建设综合性生活社区和休闲园区、农庄,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和现代流通业。引导企业依托兴村项目建设实训岗位和人才孵化基地,带动当地群众创办家庭农场、合作社,浓厚乡村就业创业氛围,助力农村“新农人”群体壮大。

四是提高金融普惠水平,加大支持推出新举措。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放宽政策性低息免息适用范围。发挥省乡村振兴基金和政策性乡村开发金融工具的龙头带动作用,集聚社会资本推动“基础设施下乡”,形成新一轮助企惠农投融资浪潮。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用业务,完善企业信用画像路径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出联企兴村产品,推动金融服务向重合同守信用兴村企业倾斜。拓展“小微创业贷”“苏科贷”“苏农贷”“环保贷”等政银合作融资支持范围和对象,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完善大型农业设施、农机具等抵押融资举措,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农业保险业务,加快风险补偿和贷款担保联动。依托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探索建设“乡村振兴板”,推动兴村企业挂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推动金融机构开发免抵押、低息的农村创业金融产品。加大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网点建设,构建涵盖金融、电商、物流等多功能的新型服务点。

五是密切村企利益联结,创新合作培育新主体。创新村企权益合作方式,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构建联农带农长效机制。鼓励村集体以房、库代资,以料、技融资,村企合作组建经营实体,并加强风险管理,在共同追求超额利润中共享收益。推动企业组织小农户按标准经营、培育新型主体开展规模经营,在此基础上组织供应链管理实体,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鼓励企业吸纳村集体、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或与合作社联营兴办企业,在明确权属权责、保证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不减的前提下,构筑权益共享机制。探索村集体土地资源资产化资本化路径,让土地溢价、上市红利覆盖每一个乡村利益相关方,为农民增收提供更多权益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