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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关于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的提案
日期:2023-01-14 提案者:省工商联

调研情况:

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的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经济实体,是地区创新发展的主力军,是驱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微观经济主体,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于服务国家战略布局、打造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江苏十分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措施,江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质量都保持全国领先。

问题分析:

但就横向比较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而言,江苏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仍面临客观难题。

一是培育政策工具多样性不足。江苏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更多偏向财政供给和科技引导,在人才引导、组织引导、需求面引导上政策倾斜不足,造成培育政策体系发展不平衡。同时,与广东、浙江、北京等省市相比,江苏培育政策较为通用,特色创新政策及细节性政策不足。

二是高新技术企业源头储备不足。一方面,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企业普遍面临经营不佳现象,加之申报及维护成本较高、政策激励效应下降等因素,企业申报积极性有所下降。另一方面,从苏州、无锡、常州等苏南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增长规律来看,近两年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数质量都有所下降,新注册企业数量不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增速不快,优质新企业源不足,增速的可持续性面临较大压力,申报企业源面临加速见顶趋势。

三是金融环境有效支持不足。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和高收益等特点,其发展过程对资金的需求量很大,企业自身难以独立承担。而高新技术企业资金来源渠道窄,主要还是依靠借贷,对研发投入资金需求量大、盈利变现周期长的高新技术企业显然不具有普适性。同时,由于缺少为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的担保机构,处于创业初期与成长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普遍困难,难以取得规模经济效益。

四是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创新动力不足。技术创新是高新技术企业保持竞争力的关键,然而技术创新的高风险性、收益滞后性和正外部性导致企业创新动力不足。虽然江苏高新技术企业体量不小,但产业创新性和竞争力还不强,缺乏创新型领军企业。在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和科技活动人员数量方面,江苏增速较广东、北京等地存在不少差距。并且不少“老高企”在享受政策红利后,由于规范性不足、激励措施不够等种种原因,主动放弃或无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具体建议:

为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推进我省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建议:

一是升级培育激励政策。升级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优化和明确“小升高”“预升高”“规转高”“外转高”等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路径。推动“高企规上化”“规上高企化”,提高规上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纳入规上企业库政策扶持资金额度。适度提升奖励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在人才引进、信用融资、土地供给、加计扣除和高转项目等方面予以精准有效的协同支持。支持各市根据自身情况,适当调整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奖励标准和结构比例,适当提高小型企业的奖励标准。

二是优化培育工作路径。实施新一轮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建立培育企业库和奖励资金池。实施分类培育计划,打造“双创比赛优秀项目—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创板上市企业”的梯队递进培育路径,对重点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扩大科技型企业规模。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和生态主导型企业。紧盯高新技术企业挖掘、培育、申报、“留根”等关键环节,优化联动培育工作机制,降低申报管理成本,激发企业申报主动性。加强众创空间等载体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展,不断增加高新技术企业源头供给。

三是加大科技金融服务。建立完善适应创新链需求、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引导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高新技术企业在授信额度、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等各环节给予优惠的融资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发行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扩大直接融资,积极稳妥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大力发展以“首贷”为重点的科技信贷,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支持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预期收益质押、科技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支持开展投贷联动创新。加快发展科技保险,建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和科技保险产品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开发建设主体上市融资。

四是增强持续创新动力。深入实施新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支持龙头企业融入全球研发创新网络,牵头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速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有条件的科技领军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科研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提质升级。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研发加计扣除额年度增量的给与更大额度的奖励支持。打造优质科技服务载体,引导支持更多的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创业服务机构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研发与转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