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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6 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理的提案
日期:2023-01-15 提案者:林敏洁

调研情况:

老旧小区的改造,一头紧紧连结着民生与福祉,一头要紧连着城市与发展。随着当前人们普遍对大城市美好生活的向往,老百姓心中对这些老旧住宅小区翻新改造建设的热情与迫切度亦是会越来越高,同时对改造的效果和后期小区管理、维护的需求也是越来越大。我市主城区以老小区居多,虽然近几年政府已对全市老旧小区开展了出新改造活动,从"面子"上来说是有所改善,但是从改造后的整体成效来看,还是存在了许多不足。在改造之后的管理上也并未采取有效的措施。那么几年之后,这些经过改造的"新"老旧小区还会倒退成老旧小区。

问题分析:

从目前我市已改造完成一批小区来看,我认为改造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不同小区有着不同的改造资金标准,沿街面、马路的小区改造后整体效果看起来更像小洋房,不仅整体小区更换统一门窗,而且整体的外立面更有设计效果。而不沿街的一些内部小区、独栋小区只是对外墙做一些简单的防水、涂漆,看起来是新了,但两者一对比天差地别,极其不协调,有损整个城市的形象。二、改造仅仅是针对小区外表并未涉及小区内部环境、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如:小区车位、基础健身场所、电动车充电桩等。三、都说"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旧小区正是缺乏规范的物业管理,虽然有些小区名义上有物业,但这些杂牌物业并不具备正规物业的管理模式。现在更有一些打着品牌物业的名号,实质上却是挂羊头卖狗肉。随意勾划停车位,收取停车费、物业费,对小区的日常管理置若罔闻,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四、老旧的小区多设计为板式小高层同时又以适宜中老年人居住的楼为多,高楼层上下楼成为主要的难题。从目前的一些改造来看,并没有把加装电梯作为小区改造的一个重点。

具体建议:

一是政府应该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支持力度,提升出新资金标准。研究探索出台一套涵盖公共房屋专项维护专项维修、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个人住宅维修改造基金、税前提取、物业管理资金等五个方面问题的地方综合性政策配套或扶持政策。对同一区、县内的老旧小区制定统一出新标准,做到改造后整体效果一致。对于资金达不到出新标准的小区,政府应适当加大财政补贴。不同区、县的改造也可以设计不同的外观效果,让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成为城市的新亮点。

二是小区出新要有全面的改造计划。设计方案时就要合理的规划小区内部的公共用地,对一些私搭乱建坚决做到撤除。同时社区对项目改造中各项相关工作要积极配合,倡导发动广大当地居民全程或主动积极参与,改造小区项目建设前也应当及时广泛公开征集并吸纳所有改造中小区居民进行合理化提案建议、评议并确定相关改造工程实施具体项目,确定相关小区配套建设改造初步改造方案、清单等资料并广泛公开征求意见进行统一入户现场公示,确保所有小区改造及建设规划内容项目真正落实符合当地居民需求。改造后建设进程中社区一定要通过专门方式成立相应专门社会管理事务机构,建立与健全好居民义务和自治组织监督及管理工作机制,随时并注意及时接受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纠正有关问题。改造后的小区一定要以切实行问行效应之于民,将提升本改造小区居民群众生活的综合社区满意度指数等作为政府检查小区验收和质量控制的另外一种比较重要的参照依据标准,真正要创造出条件来让周边所有小区居民群众也主动积极参与的融入参与到对整个小区进行综合品质提升等工程和改造小区实施进程当中。

三是改造升级竣工启动后对于各试点小区居民住宅的小区民主管理方式也都要继续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创新探索并实施小区"自治共管"监督联动的模式。建立与各相关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负责人之间建立三方管理监督与联动协商机制。对物业公司进行招标,择优录取。杜绝一些杂牌、冒牌、不干实事的物业。对入驻的物业公司,居民有权对其进行监督考核。从环境、卫生、治安等方面每月进行问题反馈。反馈的问题,物业公司应该制定出相关解决办法,并在当月对问题进行整改。做到当月问题,当月解决。长期考核不达标的物业,业主委员会有权与其解除合同。

四是在今后的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中,要突出电梯加装为重点。政府应加大对增设电梯的补贴力度,同时出台相应利好政策允许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电梯加装费用。鼓励安装电梯新模式中的"共享电梯"示范工程中的电梯示范进行推广,即要求开发商必须把对该套小区住户的安装或者新建项目的部分电梯单元的电梯安装管理责任义务承包给电梯公司。由电梯公司全权的统一的出资来统一负责整个小区电梯路的修建,日后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电梯公司仅向周围居民每年收取部分电梯使用费金和设备维护费,后期对电梯运行的保养维护业务也只能由热线电梯公司业主负责,做到双方利益共赢。老旧小区改造整体要规划先行,要主动与城市规划、文旅融合发展相结合,改造出特色、精品,让城市焕发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