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将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全面二孩政策实施至今已将近7年,除第一年的效果还算不错,后面的几年,却是越来越少了。国家统计局编著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2022》公布了31个省份的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根据年鉴,2021年末,全国总人口14126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062万人,出生率为7.52‰,自然增长率为0.34‰。全国而言,去年全国的人口出生率为1949年以来最低,而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961年以来首次降到1‰以下。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孩子的教育和看护问题。如果家中没有长辈帮忙,“没时间”、“没人照顾”成了双职工家庭生育孩子的顾虑之一。据统计,全国0岁至3岁婴幼儿中,1/3有比较强烈的托育服务需求,但实际入托率仅为5.5%左右,供需矛盾突出。
破解孩子“入托难”,缓解家长“托育焦虑”,发展社区托育是一种很好的解决途径。目前社区托育面临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公办托育服务资源供给不足,因对民办托育机构服务质量缺乏信任、收费较高等原因,家长普遍倾向于把孩子送到公办托育机构,期望接受高质量、普惠性的早期教育。二是托育机构运营成本较高,民办托育机构场地租赁完全市场化,符合条件的场所不仅难找,而且租金较高,加上从业人员工资等支出,托育机构运营成本高,这也是导致托育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的间接原因。
问题分析:
(一)托育服务供给不足。发改委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每千人托位数只有2.03个。城市中婴幼儿无人照料是普遍现状,特别是在外出务工的双职工家庭中,这一需求尤为凸显。但现实中供给相对不足,特别是普惠性服务供给存在短板。托育机构服务主体相对单一,提供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机构主要为两大主体:幼儿园和早教机构,缺少其他类型托育机构,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有限的情况下,公办园几乎不开设托班。除开设托班的民办幼儿园及亲子早教机构外,其他类型的托育机构(如社区托管点、双职工托管点等)较为少见。
(二)托育机构服务形式单一。因不同的家庭背景、家庭结构、受教育水平以及职业类别的差异,家长们拥有不同的育儿观念,经济消费能力等,不同家庭对托育机构服务的需求也会有所不同。合理的托育供给应当在结构上与需求形成有效的对应关系,目前托育服务的结构存在单一供给与需求多元化之间的失衡问题。多数机构主要为日间托育,未能满足部分家长的个性化需求,如企业双职工的早送晚接需求等。此外,不同孩子在语言表达、动作发展、情感变化等方面有较大的差异,但机构在一日作息安排、生活照料以及教育方式方法上未体现差异化服务。
(三)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婴幼儿缺乏基本的识别能力、表达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需要老师通过观察引导孩子,这些因素导致对照护孩子的老师专业度要求很高, 但是现有托育服务人员构成与专业化需求不相匹配,缺少严格规范的托育专业培训,理念和技能与家长的期望存在较大的差距,整体素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都有待进一步提升。托育服务专业人才缺乏。此外,由于薪酬待遇差等原因,托育机构普遍存在“招聘人员难,流失率高”等问题。
具体建议:
(一)加大对社区托育机构的投入和引导。对构建和完善托育服务给予高度重视,强化政府兜底职能底线,加大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鼓励支持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补齐公办托育机构缺乏的短板。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多方参与。优化服务环境,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多方参与,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此外,对托育机构实施减税降费、减免租金、降低社保费率、缓缴社保费用等政策支持。
(二)鼓励社区托育模式的创新。培育发展社区服务型、社会举办型、托幼一体型、单位服务型、医育结合型等多种模式的托育服务,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特别是在工厂集中的产业园附近,建立公办托育机构,适当延长托育时间,满足双职工家庭早送晚接需求。同时为家庭提供全日制、半日制、计时托管、假期托管等多种服务,满足多样化的托育服务需求。
(三)加强对托育从业人员素质的提升。建立完善婴幼儿托育服务教育培训体系,增加师资力量供给,提升师资水平。建议有能力的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培养育婴、保育、托育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积极开展面向重点人群的就业、再就业培训,支持有照护经验的女性、转岗职工等从事托育服务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