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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80 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宜居社区建设的提案
日期:2023-01-15 提案者:陆一

调研情况: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设“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的目标。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指出,“要抓住我省作为全国唯一的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省的契机,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为此,省有关部门以美丽宜居为目标,以城市更新为手段,已经在全省部署开展了相关工作,并在宜居住区、宜居街区、宜居小城镇几个层次分别制定了改造指引。各地结合自身实际,也开展了广泛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问题分析:

但也存在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开展宜居建设的空间范围划分不统一,与行政管理区域脱节,不利于组织工作开展;二是宜居的内涵比较广泛,且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各自解读,各自为战,亟需整合,便于联动实施;三是缺乏对宜居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无法衡量,也无法统一组织开展相关宜居建设工作。 

具体建议:

为此,为进一步深化城市更新行动,切实推动宜居城市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住环境,建议统一空间范围、统一内涵标准、统一组织领导,在全省开展宜居社区建设。具体建议如下: 

1、以行政社区为基本单元,推动宜居社区建设。社区作为城市的最基本行政单元,是最贴近百姓日常生活的物理环境,也是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关键载体,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的各项内容和工作举措最终都须落到社区层面来实现。而且,现实中的行政社区已形成相对稳定和体系化的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是推动各项建设目标落地的可依托的重要组织力量。因此,应将社区作为实现美丽宜居城市的契入点,将打造宜居社区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抓手和工作目标,通过社区级的宜居建设,来打造并支撑更大区域范围乃至城市总体的宜居建设目标,切实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多目标融合确定宜居社区建设内涵。从现实生活看,社会经济发展所涉及的各领域、给条线均围绕社区层面暴露出的不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各项补短板措施。但因部门职能所限,大多分隔推进,缺乏目标、时序、机制、政策等资源整合和步调协同。因此,应将宜居社区建设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积极探索多目标融合的集成化整体提升的实施路径,通盘考虑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龄友好社区、绿色社区、智慧社区、完整社区建设等各方面的要求,使其在社区层面得以整体融合与协同落实。充分利用城市更新契机,改善社区空间环境品质、补充公共服务短板、提升服务能力与社会治理水平,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根据有关部门的研究,借鉴国内外社区发展的先进理念和具体实践,融合住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商务、综治等多领域在社区层面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充分考虑与社区事权相衔接,可以围绕 “美丽、生态、健康、友好和智慧”五大理念,突出社区的宜居性,建设美丽社区、生态社区、健康社区、友好社区、智慧社区。 

3、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地推动宜居社区建设。应该把居民群众的需求放在第一位,不仅要关注居民需求的空间环境与配套设施“有没有”,也要关注“好不好”;既要保障“衣食住行”所需的“硬件”设施安全可靠、美观便捷,又要加强各类公共服务品质、社区治理人本化智慧化等“软件”建设。同时,从全龄人群需求出发,通过广泛调查,了解不同居民的愿景和满意度。此外,由于年代更迭和区位差异,各社区先天条件千差万别,居住的人群和需求也不一样。各社区应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避免“一刀切”。可以根据各自特点和居民需求在符合总体目标和要求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选择有针对性的目标和内容,形成各自的社区发展特色。此外,宜居社区建设是一个持续的更新行动,也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状态而动态更新完善,以保障宜居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4、要构建一套社区宜居性评价的指标体系。针对宜居社区的内涵,要构建一套可以对社区宜居性进行评价的指标体系,以此对社区现状宜居性进行体检评估和分析判断,形成“问题清单”、“资源清单”和“需求清单”,最终形成宜居社区建设项目清单。更新完成后,还可以对照指标体系衡量更新改造的成效,分析总结提升优化的指标内容及更新措施。 对此,可以在参考和吸纳先进城市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宜居社区建设的目标和主要内容,坚持目标多元融合、评价分级分类、标准动态完善的原则构建指标体系,并可通过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的量化分析得出社区综合宜居指数,对社区的宜居性做出精准评价。其中,客观评价可以围绕“美丽、生态、健康、友好、智慧”等目标,从“建筑精美、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安全韧性、服务优质、出行便捷、就业便利、人文智慧”等维度来构建。主观评价主要是坚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通过制定满意度评价指标,采用抽样问卷调查的方法,了解居民群众的实际感受,为社区问题分析和更新策略制定提供基础支撑。 

5、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工作机制。由于宜居社区建设涉及部门较多,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机制。建议可以在全省开展宜居社区建设的创建和评比工作,对成绩优异的给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