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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8 关于进一步推动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的提案
日期:2023-01-15 提案者:陈红红

调研情况:

建设中韩(盐城)产业园是国家赋予盐城乃至江苏的重大历史使命。2022年11月,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韩国总统尹锡悦时指出,中韩经济高度互补,要推进发展战略对接,实现两国共同发展繁荣。这对中韩(盐城)产业园的建设以及盐韩合作交流有着重要导向和指引作用,也为产业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和条件。去年以来,盐城抢抓中韩建交30周年、中韩(盐城)产业园成立5周年之机,成功举办第四届中韩贸易投资博览会暨江苏—韩国经贸合作交流会,成为中韩经贸合作的标志性活动之一,在省内率先组织多批次赴韩小分队开展招商和贸易促进活动,坚定韩国企业来盐投资合作信心。去年,盐城市实际使用韩资超3.75亿美元,创历史新高,约占全省五分之一;对韩进出口超32亿美元,同比增长63.4%。

问题分析:

中韩(盐城)产业园区与其他同类产业园相比,在国际合作园区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需要进一步增强。一是对外开放深度不够。盐城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和国家、RCEP协定成员国的合作交流不够多,打造成为中日韩三国循环的中心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配套城市的基础还有待巩固。二是科技创新强度不足。韩资企业在盐设立的研发中心、科技孵化基地、采购中心、营销中心等功能性机构近乎于零,缺乏对韩国高层次创新人才和要素资源的吸引能力。三是产业发展厚度不够。盐城与韩国产业的契合度与互补性还不够,在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大健康、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重点领域的合作少。

具体建议:

一、实推进中韩产业园高层合作机制。建议积极争取将盐城重大对韩合作成果纳入到2023年度中韩领导人高层互访活动中,争取在重大产业领域、标志性外资项目上有新的突破,从而在中韩高层对接活动中体现江苏和盐城担当。与中韩国家层面沟通协调,提请商务部适时重启因疫情等原因中断的中韩产业园副部长级协调机制会议等活动,争取在盐城举办中韩产业园建设座谈会等活动。

二、积极支持园区发展重大项目。建议省相关部门对园区重大项目在综合能耗指标、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统筹能耗指标用于中韩(盐城)产业园重特大项目建设,帮助园区区内晶硅光伏企业能够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省级层面支持推进悦达起亚股权股比调整,省发改、工信等部门指导园区摩登公司生产资质合作、一汽悦达资质申报、华人运通销量提升等工作,破解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产能利用不足问题。

三、支持开展中韩绿色低碳产业合作。从未来合作前景看,盐城与韩国在新能源汽车、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领域都具有广阔发展空间。盐城将用好用活省委省政府的政策和资源,做足“沿海”“绿电”等特色文章,恳请省有关部门支持园区加强与包括韩国在内的国际能源企业、机构合作,吸引一批对碳税有强烈需求、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项目落户,力争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突破45%。

四、深化与韩国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支持更高水平开放,指导盐城落实RCEP、中韩自贸协定等自由贸易协定,发掘盐城与韩国消费市场的巨大潜力,加强数字贸易、跨境电商等新领域合作,实现贸易量与质“双提升”。同时强化产业园与自贸试验区等省内开放载体的联动发展,积极借鉴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