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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4 关于加快江苏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提案
日期:2023-01-15 提案者:季勇

调研情况: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近期新冠感染暴发流行,医院医疗资源的挤兑、医疗救治能力不足与重点专科建设待加强等等问题凸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在医疗卫生体系中承担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既为我省居民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又为下级医院提供指导与支撑,以其辐射力带动区域卫生体系的发展。加紧江苏省域内的省级医疗中心建设是重中之重,是未来我们需要加强的工作。2017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高位推动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发展;在县级及基层层面,江苏省过去几年加强了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发挥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骨干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基层的基本医疗需求。对于省级层面的区域医疗卫生中心,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江苏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中提出“十四五”时期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的目标,做到国家要有高峰、区域要有高原、省里要有高地,推进区域医疗高峰建设。

问题分析:

一、加快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是统筹全省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区域布局、为群众提供高品质医疗服务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对破解新时期群众跨区域看病就医的难点问题,全面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建设省级医疗中心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的有力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区域医疗中心突发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出新要求,亟需完善区域医疗中心传染病防治措施和提升应急医疗救治储备能力。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是为群众提供高品质医疗服务、推动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江苏医学院校众多、三甲医院林立,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处于全国前列,但与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区相比,我省呈现“高原多、高峰少”的态势,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大医院还不多。因此亟需依托区域医疗中心平台,发挥省级高水平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综上加快建设我省区域医疗中心具有必要性和急迫性。

2、我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对照其应担负的职能,还存在不少差距。一是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医疗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我省医疗“高地高原高峰”效应不明显,距离医疗高原与医疗高峰仍有差距,全国顶级医院和专科数仍难以与“经济强省”“人口大省”的称呼相匹配。二是政府财政投入仍显不足,医疗卫生投入缺乏标准。目前我省大部分医院经营压力较大,财政补助长效机制仍有待健全。其次政府对区域医疗中心的投入补偿标准尚未明确,缺乏资金支持。三是政策制定相对滞后,改革创新有待进一步突破。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牵动整个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转型和变革,考验着区域卫生体系的整体协调和相互共济。

具体建议:

二、加快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议

结合江苏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发展实践,为此建议如下:

1.明确省级医疗中心的目标定位和标准建设,确定未来建设单位数量。在明确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功能定位的基础上,确定苏南、苏中和苏北近期及未来建设的省级医疗中心的数量与布局,按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基本标准,结合医疗资源布局和群众实际医疗需求,统筹编制区域医疗中心发展规划和逐年实施计划。

2.加强省级医疗中心投入,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高质量发展。为了推进优质医疗资源的扩容,需要省市两级财政的投入,建立以政府专项投资为主导的多渠道筹资机制。通过政策支持、主管部门倾斜投入、省市财政支持投入等途径,提升设施设备水平,满足临床实际需要,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有力保障。

3.建立健全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高水平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带头人培养、引进和学习机制。卫生主管部门应该为省级医疗中心打造人才平台发展,设立专项人才项目,建立完整的人才培养和服务能力的提升机制,并实现区域内人力资源共享,搭建省区域性配套管理体系。

4.强化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学科建设。提升重点专科的核心能力,实施学科中心化,对标国际或国内顶尖学科建设,打造优势学科集群,攻关高难度技术,取得高质量成果,更有利于辐射引领区域内医学学科建设、发展和提高。

5.加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服务价格、薪酬制度、医保支持等管理体制配套改革,促进优质优价,体现医疗技术医务劳动的价值,医保政策有利与技术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的要求。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支持区域医疗中心自主确定人员结构,充分赋予区域医疗中心分配自主权。完善医院补偿机制。探索符合有利于调动降本增效积极性、促进区域间医疗资源均等化的补偿机制。实行适应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发展规律的医保政策。建立与医保经办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保基金总额和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