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我国生物药产业链从新药发现、开发到生产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原材料、灌装设备与包材设备等严重依赖进口,大部分受制于美国和欧洲,价格昂贵、供货周期长。在中美高技术领域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国内生物制药产业供应链面临较大威胁,“卡脖子”问题比较凸显。从成本角度考虑,单克隆抗体药物生产成本远高于化药和抗生素类生物药,以1000L规模反应器为例,每批次生产费用就达上千万元。在集采、医保谈判背景下,企业生产成本压力较大,急需变更自主培养基、扩大生产规模、变更新细胞株等途径降低生产成本。
《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1年12月生效实施,明确了药品上市后变更由省局完成对备案资料的审查。江苏生物医药企业数量众多,供应链国产化及降本增效的需求更为急切,很多企业正大力推进国产化替代相关变更。但是,当前生物药备案变更在确定变更等级时存在“就高不就低”的现象,企业在变更过程中也面临经验不足、信息掌握不充分,导致信心不足、想变不敢变的问题,迫切需要专业辅导、释疑解惑。
问题分析:
1.要科学评估变更等级。当前生物药上市后品种进行变更,有部分变更未在《生物制品上市后变更指导原则》中纳入,针对该类变更时,监管部门一般会建议按照级别更高的变更等级进行申报。一方面,国内上市的治疗性生物制品大多为重组蛋白及抗体,这类产品相比于基因治疗更为简单,上市经验丰富,已被业界广泛研究;另一方面,从国外来看,根据美国FDA理念,单抗类生物制品其风险相对较小,可分类处置。因此,对于未纳入《生物制品上市后变更指导原则》的部分变更,如采取“就高不就低”的方式确定变更等级,会加大变更的难度及成本,不利于通过国产替代保障供应链安全,也不利于新技术在生物医药行业的应用实现降本增效。
2.要加强备案变更培训宣导。当前,生物药原材料国产化替代中有一部分可按照备案类变更进行申报,其中包括部分原材料供应商替代、培养基微小调整、培养体积微小调整、一次性反应器、深层过滤膜包、澄清过滤膜及液体配制袋、储液袋替代等变更,此类国产化替代与层析填料的替代不同,其对产品质量影响的风险较低,可在半年内落地实施用于商业化生产,在短期内为企业降低成本。目前江苏省药监局已受理过大量此类变更的沟通交流申请,也审查过此类变更,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审查经验。如省药监局能以此为契机,充分总结在备案变更中的审查经验,加大宣导力度,将有力激发企业开展备案变更的信心和积极性,为促进我省生物药上市后备案变更产生积极影响。
具体建议:
1.省药监局加强与国家药监局之间的技术交流,通过国家药监局的技术指导,促进省药监局科学评估、快速判断变更类别,提高审评效率,促进降本增效。避免将中等变更升级为重大变更,影响企业备案变更的信心和积极性。
2.省药监局组织专题会议,调研省内药企在生物药变更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充分结合备案变更审查经验,对企业开展专题辅导培训,宣讲典型变更案例,鼓励企业想变、敢变,促进国产替代,推动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