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23年提案
0718 关于进一步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提案
日期:2023-01-15 提案者:曾莉

调研情况:

2020 年 11 月进行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 60 岁以上人口为占比 18.70% ,其中 65 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了13.50%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步伐不仅明显快于发达国家,更快于全世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成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答题”。

由于区域经济发达、医疗技术进步的优势明显,江苏省内“老人未老”的现象尤其突出。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将创新发展老年教育作为构建老有所学的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特别强调要“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 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成为国家战略的当下,江苏老年教育工作离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的社会需求尚有较大差距。因此,以人的终身学习和能力成长为主轴,以各级老年大学(老年学校)为主体,以社区老年教育中心和社会化老年教育机构为基础促进老年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不仅可为江苏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提供保障,也可为江苏人老有所为提供动力。

问题分析:

一、当前江苏老年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发展老年教育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到目前为止,尚缺乏一部针对老年教育特点,适用于老年教育和老年大学的专门法律、法规或规章。

2、老年教育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社会化支持不强

江苏各地老年大学(学校)自上而下还没有统一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导致各地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呈现多元化的状态,如由教育部门、文化部门、老龄部门管理等等。

3、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总体短缺,城乡和区域之间差距大

长期以来江苏老年教育资源配置在一定程度上重视城市、忽视农村,尤其是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照不足。老年教育的公平性、普惠性不足。老年教育城乡发展也不平衡。老年教育区域发展差距大:苏南发达地区明显领先于苏北地区;全省各大城市中心城区明显好于郊区。

二、原因分析

1、老年教育发展理念落后

当前社会和个体层面对于老年教育理念尚未形成积极的认知 , 对老年教育 的内涵定义过窄,发展定位过低。老年教育工作在整个教育体系与老龄事业中一直处于“拾遗补缺”或“锦上添花”的可有可无地位。

2、现有教育政策体系中存在的壁垒

虽然普通高等学校可以举办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但是两者之间互换转换尚存障碍。 再如虽已出台法律允许普通高校开展职业教育,但学校受到传统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泾渭分明的影响,尚未积极开展。高校在开设老年教育时, 同样尚未形成完整的规范和体系,多由退休委员会或老干部办公室负责 ,一定程度上就降低了老年大学的定位。

3、没有很好重视老年教育社会赋能的发挥

老年教育理念仍停留在满足个体娱乐休闲需求层面,老年教育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也大多局限在休闲、娱乐、兴趣等方面,因此当前的老年教育尚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实际需求,在加强老年生命教育、健康教育、科技教育、家庭教育和老年生活质量教育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此外,老年人力资源开发与相关培训几乎处于空白状态,不利于为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赋能。

具体建议:

1、完善老年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为保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实践效果,保证老年教育公益普惠的特性,需从法治层面厘清各级政府、社会组织、教育机构等多方主体在老年教育事业发展中的权责要求,明确老年教育在体制机制、发展模式、评价督导、保障措施、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具体细则,健全配套老年人再就业、自主创业、志愿服务、终身学习等社会参与的保障扶持政策,提升老年人社会参与的规范性,加大对社区、农村老年教育的支持力度,不断优化老年教育的政策生态环境。

2、理顺老年教育管理体制

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包括机构设置及其管理权限和有关制度。江苏各地应由各级政府成立继续教育协调机构,并赋予此机构“指导、协调、推动、管理”老年教育的职能,同时将老年教育的业务主管归口教育行政部门,以自上而下理顺老年教育的隶属关系。并制度化解决老年教育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包括办学理念、目标任务、发展思路、经费来源、设施设备配置、师资人员编制等,进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推动各级各类老年教育的发展,促进老年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加快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老年教育的协调发展。

3、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来源渠道

教育投入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各级政府要把老年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之一予以优先保障,同时,政府还要创造条件,吸引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推动投资渠道多元化。如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形式,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老年教育;可通过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社会组织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4、推动老年教育体系和资源的融合

江苏省内现有普通高校近 200所,但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项课程的寥寥无几。因此,政府要牵头推进老年教育体系的整合和建设。如推动老年大学、老年开放大学、社区老年教育、普通高等院校等在体制、师资、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共享和融合;推动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公益机构发展老年教育;推动老年教育与社区养老、社区卫生、社区治理等领域的融合,创新老年教育模式,丰富老年教育的多元化教学供给。

5、把城乡社区老年教育作为发展的重点和新的生长点

老年教育是社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指出要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因此,江苏要推进老年教育重心下移,通过整合、新建等方式建设一批城乡社区(老年)学校,实现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近入学。要倾力农村社区老年教育,把省内广大农村作为老年教育的发展土壤,将老年教育资源覆盖到所有农村,为农村老年人口提供继续学习与发展的机会,从而以老年教育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新农村,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