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23年提案
0626 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提案
日期:2023-01-15 提案者:赵建芳

调研情况

乡村旅游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设美丽田园乡村、弘扬文明乡风等方面发挥着十分积极的作用,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随着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和农业农村发展的加快,我省乡村旅游业已进入全新时期,规模日益壮大,产业类型丰富多样,发展方式逐渐转变,品牌建设不断推进,越来越受到游客的追捧,特别是旅游业普遍受疫情冲击的当下,乡村旅游迎来了发展良机。

问题分析:

但由于处于市场培养期,我省乡村旅游也存在着不足,还有很多潜力有待挖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缺少管理统筹。我省乡村旅游目前还缺乏较为完备的整体规划,总体目标不够明晰,省级资金扶持力度也不够,基本处于各地各自为政、随意开发的状态,一些具有旅游价值的区位、空间在项目策划、建设空间、土地安排、生态空间等出现无度无序的状态。以普遍开花的“农家乐”为例,发展盲目性很大,一哄而上、重复建设、环境破坏现象屡见不鲜。不仅造成资源、人力、物力的浪费,而且由于没有统一规划,地域上分布较广,组织线路难度较大,与旅游景点之间也缺乏有机联系,共生性差,降低了对游客的吸引力。

二是缺乏品牌特色。江苏素有“山水江南、鱼米之乡”美誉,地域跨越南北,由于其南北的自然和人文特征,这种差异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了一种“自然”优势。但这一优势尚未充分利用,乡村旅游产品存在同质化、主题不突出现象,缺乏鲜明的地域文化内涵和特色,仍然以采摘、观赏和餐饮为主,民俗、民宿文化等新兴产业业态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缺乏结合当地特色和当地文化的高档次、多功能、知识性的乡村旅游活动以及农旅结合的休闲度假产品。

三是营销方式较为单一。目前,江苏乡村旅游在广告宣传力度和营销方法上比较同质。智能信息上,尚没有进行地区乡村旅游资源和旅游大数据的整合,旅游信息大数据平台的制作和推广在旅游信息方面缺乏协调。营销方式上,微信、视频传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使用相对较少,在大多数情况下,缺乏一个统一的平台来智能营销乡村旅游,影响了推广的有效性。

四是乡村旅游专业人才不足。优秀的旅游人才是乡村旅游目标实现的保障,目前,江苏省农村旅游专业人员短缺,尤其是江苏中部、北部地区。发展乡村旅游需要智力支持,旅游市场营销、旅游线路设计、商业模式开发等专业性人才或复合型人才十分匮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江苏乡村旅游的知名度。不少乡村旅游企业,管理不善,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农村旅游从业人员的招聘门槛较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服务监督机制不足等。 

具体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进一步推进我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角度出发,特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确保我省乡村旅游科学有序、持续高效发展。充分考虑当地当下与未来乡村旅游发展需要,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引导各地高水平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抓住用好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大战略,以及美丽江苏建设等叠加机遇,结合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充分彰显乡村多重功能和价值,大力倡导发展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农耕体验等适宜产业,激发乡村建设内生动力。推广南京江宁区、常州溧阳市、无锡宜兴市“城市+景区+乡村”发展经验,让新模式、好经验示范带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2、进一步丰富产品形式与内容。以“水韵江苏·美好乡村”乡村旅游精品工程为基础,推进省内各地传统乡村旅游产品转型升级,引导各地充分利用特色地域文化、运河文化、长江文化、农耕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资源,挖掘历史名人、乡风民俗等人文资源,打造“农业观光+农事娱乐+文化展示+科普研学+生态体验+度假休闲”等富有文化神韵的乡村旅游产品。特别是加快布局乡村旅游民宿发展,不断提升乡村旅游民宿创意策划水平,强化推广行业标准,推出一批等级旅游民宿,培育一批个性化、主题化乡村旅游民宿精品,推动形成以运河水乡、湖光山色、竹海茶田等为主题的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广泛市场影响力的区域品牌。

3、进一步加强品牌营销推广。将乡村旅游品牌营销纳入全省旅游宣传营销体系,全域联动、全网推广,塑造富有吸引力的江苏乡村旅游形象。创新举办各地乡村旅游节,增强乡村旅游吸引力。构建线上线下旅游营销平台,运用网络营销新模式,积极推介乡村旅游优质产品。推出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打造一批知名节庆品牌,通过一系列创新性营销活动提升乡村旅游品牌影响力。加强对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客流量监控,推动乡村旅游重点区域涉旅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智慧化监管。

4、进一步强化发展要素保障。加大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乡村旅游发展项目的支持力度,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品牌、荣誉以及示范项目给予以奖代补。鼓励各市支持乡村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加强乡村旅游发展、建设用地保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乡村旅游项目用地。鼓励各地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建立乡村旅游项目用地联合会商机制,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计划。加强乡村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培养,建立乡村旅游发展专家库,加强乡村旅游策划、规划、建设、营销、培训等重点环节业务指导。依托高校培养体系,加强乡村旅游紧缺型人才培养,壮大适应新时代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