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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8 关于探索普通高中特色化之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地区率先举办特色高中的提案
日期:2023-01-15 提案者:康立为

调研情况:

普通高中是国民教育体系中承上启下的关键学段,直接关系着我国人才培养模式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精准性。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强调“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并提出“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的明确要求。现实情形是:普通高中大多围绕高考指挥棒,学校基本上已被分层发展日益固化。事实是学校类型分层、资源配置分层、招生分批分层,以至于学校潜在的发展机会和隐形资源也被分层。同时,普通高中在课程、教学、考试、评价等领域基本是同质化发展。学校特色也成为一种形式主义的走过场。

问题分析:

破解这一难题,我认为应当积极探索普通高中特色化之路,大胆鼓励和全力支持有条件地区率先举办特色高中。通过一部分地区先行先试,摸索发展路子,总结制度性经验,并适时在全省范围进行制度化推广。

具体建议:

⒈首先要对特色高中有一个明确界定。特色高中应当在完成国家规定的高中阶段育人总目标基础上,形成“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格局”。要从人才成长和培养的基本规律出发,注重教育的差别化服务,兼顾不同需求的学生。要大胆鼓励从考试形式与招生方式、课程架构与设置改革、教学管理与学生评价等多层面开展积极探索,因地、因校制宜。例如,可设置“数学高中”“文学高中”“生物高中”“历史高中”“艺术高中”“人文高中”“航空高中”“农业高中”等等,让各地区根据本地区的教学师资、学生兴趣、办学条件许可等因素,编制特色高中举办规划,并从普通高中招生环节就开始让学生拥有多元自主的选择权。

⒉畅通特色高中与相关专业领域高等学校的升学通道。通过高等学校探索春季招生和夏季招生等途径的多元化招生考试方式,让特色高中真正有特色、有兴趣特长的学生能够顺利升入自己喜爱的专业对口的高等学校,进入相关院系深造学习,并获得更快速的人才成长和培养通道。

⒊鼓励有条件、有特色的普通高中进行先行先试,通过自主申报、编制举办方案、组织地区性论证,最终有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高等学校进行审定批复。经省教育厅审定批复的特色高中应提供招生考试、课程教学和升学通道等明确的政策性支撑,确保特色高中先行先试工作获得预期成效。 

⒋在一些地区开展特色高中先行先试工作基础上,省教育厅应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学者进行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提出全省特色高中的试行方案,最终在获得省委、省政府认可基础上,上报教育部得以确认。努力探索富有江苏特色的普通高中特色化建设发展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