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江苏辖江临海、扼淮控湖,湖泊众多,水网密布,长江横穿东西,大运河纵贯南北,太湖、洪泽湖为全国第三、第四大淡水湖,全省江河湖泊组成的水面面积达1.73万km2,占全省总面积的 16.9%,水面率居全国之冠,是著名的水乡。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过努力攻坚,水环境质量处于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同时,不断优化水资源配置,有效保障了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用水和船舶航运需求,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但我省由于经济体量庞大、开发利用程度较高、气候复杂多变,水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偏弱,资源型、水质性缺水问题仍然突出,对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等要求, 我省部分河流水网水系仍存在水体流动性较差、汛期水质下降、水生态系统脆弱等问题,河湖生态流量需进一步保障。
问题分析:
一是部分地区水系不畅,河道整体流动性不足。江苏自古以来就是人类活动最集中的区域之一,境内自然水系和人工渠系相互交织,人工改造力度大、范围广,闸坝控制较多,加之平原地区水面坡降较小,水体自然流动性较差,河湖自净能力较弱。虽然我省部分河湖明确了生态流量(水位)要求,但生态用水保障仍需要进一步提升,尤其是极端天气时易受影响。2022年,我省遭受春夏连续干旱,为保障农灌用水,长时间关闭闸坝造成水体滞留,河道水体无流量,多数河湖水位低于历史低值,加之气温偏高,污染物长时间蓄积,浓度上升,水体出现藻华现象,国考断面水质超标中溶解氧超标占37.5%,成为影响全省国考断面水质的首要因素。
二是闸坝拦蓄污水水质较差,汛期水质异常波动明显。江苏处在亚热带和暖温带的过渡地带,季风气候明显。春夏之交易形成江淮梅雨,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夏秋之际多台风暴雨,暴雨强度高;秋冬春季常持续干旱,特别是经常发生旱涝急转。目前我省城乡面源污染治理还存在瓶颈,旱季“藏污纳垢”、汛期“零存整取”的问题比较普遍。从城镇情况看,部分地区受快速扩张影响,河湖水域萎缩严重、水域围占清理尚不彻底,加之控源截污仍不到位,排涝泵站非汛期不排水,拦蓄污水水质较差,汛期污水下泻时严重影响断面水质。从农村情况看,农村河道存在断头浜、断头河、死湖塘,多数河塘长期未清淤疏浚,成为农村纳污主要水体,有些逐步成为黑臭水体。近年来,我省多次出现汛后水质骤降至劣Ⅴ类的情况,造成年度水质未达标。
三是湖泊生态系统有所退化,水资源调度需科学评估。江苏是我国人口密度最大、城镇化程度最高、工农业生产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单位国土面积污染负荷重、污染成因复杂。与此同时,江苏承担南水北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向省外供水任务,为解决津浦铁路沿线、胶东地区和沪浙地区的城市缺水问题做出贡献。在这样的背景下,生产生活用水总量不断加大,湖泊水资源利用强度不断增加,换水周期随之加快,水力停留时间和自净能力下降,湖泊生态系统退化问题突出。如太湖流域,根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水专项研究报告分析,近年来随着从长江引调水进入太湖的水量不断增加,太湖水质出现反复,总磷浓度反弹明显,主要原因是流域水资源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增大了太湖富营养化治理的难度。
具体建议:
《长江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应当根据流域综合规划,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并统筹农业、工业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将生态用水作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的重要内容列入其中。为进一步优化全省水资源管理,有效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水系连通,改善河湖水动力条件。建立“布局合理、蓄泄兼筹、循环畅流、引排得当、多源互补”的河湖连通体系,打通水系连通最后“一公里”,消除断头浜、断头河、死湖等。依托防洪排涝与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统筹防洪、供水、生态各类用水安全,实施水网防洪、供水、生态综合调度,统筹开展水系连通、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河湖管护,促进河湖水体互联互通、活水畅流。重点优化完善平原河网地区引排格局,改善水网水动力条件,保障河道生态用水需求,提高水体流动性和含氧量,增强水体自净能力,维护水生态健康安全。
二是加强水资源配置,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研究制定河流生态流量和湖泊生态水位保障实施方案,明确生态流量(水位)保障目标、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提高生态用水效率。强化监管与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按照预案落实动态管理。加快建立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监测体系,构建完善的流域生态流量(水位)及过程监管机制,将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情况纳入河长制统一管理。加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管理,科学精细开展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充分发挥控制性水工程防洪抗旱、供水、生态、发电、航运等综合效益。加强排涝泵站监管,开展拦蓄污水整治,有效防范汛期环境风险。
三是加强水资源保护,维护河湖生态健康。进一步加强流域协调,统筹兼顾河湖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需求,在出现功能冲突时,优先满足河湖生态功能。科学核定流域水资源利用上限,进一步做好已建跨流域、区域调水工程和输水干线生态健康评估,严密防范各类生态风险,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生态恢复。因地制宜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管控,加大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力度,提升水体净化能力,增强水源涵养功能,保障优质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