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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6 关于从严打击利用电信实施诈骗犯罪行为的提案
日期:2023-01-15 提案者:沈小春

调研情况:

近年来,宿迁市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扎实开展反诈“宣防筑堤、打击利剑、挽损惠民、反制断链、管控固本”五项工程,大案攻坚、全链条打击、解剖式打击等做法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国家级媒体多次聚焦报道。

问题分析:

但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数仍居高不下,案均损失呈不断上升趋势,且犯罪手段从单一型转向混合型转变,手段更加专业,群众很难识别,危害日益严重,逐渐从民生领域向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和政治领域传导,严重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提升。当前,我们在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打击治理体系不密。有的地区和部门没有完全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要求,缺乏强有力的督促督导、问责奖励等硬性措施,工作措施落实落地效果不理想。二是快速处置能力不强。派驻反诈中心商业银行、电信企业相关权限较低,不能满足手机卡一键封停、银行卡快速管控、涉案资金就地返还等业务需求,反应处置挽损效率低。三是技术反制保障不够。普遍存在反制技术研究不够、资金保障不足、信息化建设滞后、反诈人才短缺等多方面困难。

具体建议:

一、健全打击治理组织体系。优化联席会议运行机制。坚持以上带下,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并实体化运作,协助党委政府做好顶层设计、组织推动,列好项目清单,压实职责任务,规范业务流程,推动措施落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上下一体的平安建设考评、综合治理重点指标通报体系,提请党委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反诈督导通报、约谈提醒,将反诈工作纳入政府表彰奖励年度计划,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在责任倒查上动真碰硬。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实行“三个一律”:对发现的监管问题一律通报主管部门倒查责任,失职渎职行为一律通报纪检监察部门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立案查处。

二、加强反诈中心实体建设。金融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商业银行开放市级商业银行个人账户、对公账户在止付冻结、资金返还、交易明细查询、账户主体查询以及包含登录IP、MAC码,手机网银IMEI等信息流水详单的功能权限,电信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电信企业开放市级电信企业(广电公司封停涉案手机号和话单查询必须上报国家广电总台才能办理)“一键封停”、话单查询等功能权限,特别是派驻市级反诈中心各商业银行、电信企业要开放同等权限功能,实现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一键管控”、第三方支付交易流水号查询,手机号“一键封停”、话单查询等快速处置操作,最大限度发挥市级反诈中心实战职能作用。

三、提升技术经费保障能力。在政府财政预算中设置反诈专项经费,并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支撑建设反诈信息化作战系统,购买互联网数据研判平台、涉诈网址拦截平台、预警劝阻防范数据等技术和数据服务。给予特殊人才招录政策支持,从通信技术、网络等行业引进招录事业编制人员,专门从事技术反制等专业化、保密性要求较高工作。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通讯流、网络流、资金流反制技术研究,不断提高对诈骗电话、短信、网址、资金的预警监测和拦截能力;完善预警拦截模型,精准产出潜在受害人信息,推送基层开展上门劝阻,有效提升劝阻拦截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