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为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更好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的通知》精神,紧密结合江苏实际,我省印发了《关于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并发布《江苏省数字乡村建设指南(试行)》,全面指导我省数字乡村建设。
问题分析:
虽然我省数字乡村建设起步早、底子好,但从调研情况看,目前还处在探索实践的起步阶段,数字乡村持续发展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省数字乡村建设存在的困难
(一)缺乏系统谋划设计。数字乡村发展目标、思路举措、重点任务、示范项目等尚未明确,各级各部门在数字乡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没有明确,缺乏整体协同,没有形成推进合力。特别是在乡镇一级,没有专责部门和人员。各地对什么是数字乡村,如何建设数字乡村,普遍认识不足。如何通过数字化新引擎,为乡村经济发展和基层行政监管赋能、为乡村基层治理和农民参与赋权、为广大农民群众在缩小城乡身份界限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赋利,还没有形成系统性的谋划和设计。
(二)融合应用不够广泛。目前,数字乡村的发展底座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高水平的集约化、标准化的数字乡村综合管理平台,农业农村基础数据底数不清、关键核心数据缺失、数据质量不高,更谈不上数据开发利用和整合共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化和数字化程度较低,农村电商普遍规模小、分布散,缺乏示范项目和龙头企业带动,未形成有效集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不够,城乡差距较大。
(三)反哺三农投入力度不足。在现代化的大目标下,着眼于让农民市民不再有明显身份界限、让城乡生活不再有明显落差,对苏南农村的城乡融合、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等进行综合提升,需要在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层面和高度进行大力扶持。一方面,我省当前财政资金投入三农相对不足,涉农财政资金比较分散,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少。而农业本身是非常传统的产业,效率低,产出低,质量效益相对不高,数字化改造后与实际效益提升往往不成比例,导致数字乡村的建设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农村人口结构给数字乡村建设带来极大挑战,专业技术人才不足,作为参与者和应用主体的农民信息化素养与意识比较低,需要有侧重的人才资源的投入和培养。
具体建议:
二、 关于加强我省数字乡村的对策与建议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发展智慧农业,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结合我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规划设计,健全推进机制
准确把握国家数字乡村建设战略布局,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将数字乡村建设纳入“十四五”乡村振兴总体规划,编制数字乡村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坚持示范带动,高标准推进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在制度机制创新、技术融合应用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健全数字乡村建设统筹协调和议事决策机制,建立联席推进会议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工作统筹,形成工作合力。构建数字乡村建设责任分解落实体系和年度完成情况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强化监督指导。
(二) 加强推进力度,深化数字乡村项目驱动
分类征集数字乡村相关项目与应用场景,编制典型应用案例。召开年度数字乡村技术研讨会,进一步完善《江苏省数字乡村建设指南》。支持与鼓励本地通信运营商、软件和科技公司以科技创新驱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农业实体经济进行深度融合,加大地理信息、三维可视技术等数字化新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运用,建设新技术示范项目。将农业传感设备、智能装备等纳入乡村振兴奖补范围,提高农业科技装备应用水平。因地制宜选择区域范围内示范主体、产业园区、特色基地等不同对象,率先建设特色产业或是主导产业数据库,开展试点工作。大力实施农业产业数字化改造工程,选取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农业产业园、产业创新基地、龙头企业、特色种养殖户,建设一批数字田园、数字菜园、数字果园、数字牧场,提升农产品价值。充分发挥我市省色农业、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优势,以数字化赋能“农业+旅游+康养”,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三) 延伸服务应用,创新乡村综合治理模式
加快公共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公共数据向基层开放,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加快“互联网+村级公共服务”等信息服务领域应用,进一步简化、规范、统一涉农事项办理流程,推出更多掌上教育、掌上交通、掌上诊疗,着力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针对农村人口结构实际,推出在线帮办代办事项,提高农村公共服务可及度。坚持党建引领,推动“互联网+党建+群建”工作,建立乡村数字治理框架体系和工作推进模式,拓展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村民服务、安全生产、信用乡村建设等领域运用,实现乡村规划、乡村经营、乡村服务、乡村环境、乡村治理数字化。
(四)强化基础保障,激发美丽乡村建设内生动力
加大数字乡村建设发展投入力度。在有关发展专项资金中,切块用于数字乡村建设。出台与数字经济相关的乡村小微企业、新型经营主体、新业态新产业发展激励政策,在房租、用工、税收等方面采取专项政策性优惠和减免措施。加大数字乡村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数字乡村建设领域。鼓励和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创新适农信贷产品,引导数字普惠金融向农村延伸,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五)重视复合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多层次人才培育机制
加强数字乡村人才建设。乡村复合型人才短缺是数字乡村建设亟需解决的难题之一, 政府层面应结合实际发展情况,提前做好数字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视复合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引进及培育人才机制,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一是创新引进人才新机制。第一,针对数字人才,在每年的公务员、选调生招录中适度增加名额,积极鼓励公务员、选调生下沉农村,为数字化乡村建设献计献策。第二,采取专兼职结合方式,与其他地区共享数字技术人才及数字管理人才,聘请“共享人才”,充分发挥其优势,为数字乡村建设贡献力量。第三,采取优惠政策,鼓励乡贤、大学生、创业团队等回村发展,充实数字乡村建设人才资源库。二是加强政企学研协同育人。首先,与地方高校合作,积极引导高校教师、学生,投身数字乡村建设中。教师可以带领学生团队加入基层数字乡村建设项目中,为数字乡村建设贡献一份力量。其次,地方政府与地方高校、科研院所、物联网企业等开展深入合作,采用多元化服务方式,为参与数字乡村建设的“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以提升“一线”工作人员的数字化技能及数字化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