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
问题分析:
一、医养结合顶层设计尚不完善。一是政策有待细化。一些市区制定的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虽然提出“推进医养融合一体化,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深度合作,推动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但体系化针对性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法规还未出台,导致医养结合难以具体实施推动和深入推进,进展缓慢。二是部门协同配合力度不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需要多部门的紧密协作,卫生健康、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是推进医养结合服务的主要部门,各相关部门医养结合政策碎片化,未形成工作合力,不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供给。三是医养结合服务评价及监督体系不完善。医养结合机构由卫健和民政部门审批和监管,目前考核评价监督体制不健全,对机构提供的医养结合服务质量难以实施考核评估,监督力度不够,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二、医养结合专业化人才供需矛盾突出。一是岗位吸引力不强。由于职业认同感不高、上升渠道不明朗、薪酬待遇不高,专业医务人员更愿意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医养结合机构难以招聘到卫技人员,且人员流动性较大。二是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如苏州市某区有12家护理院,卫技人员仅占比40%,其余为护理员,护理员中80%是“5060”人员,人员结构呈现年龄大、文化程度不高、专业性不强的特点。三是医养结合专业人才培养不足。医养结合服务人才不仅要掌握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能力,更需要具备一些老年人护理、急救、康复、心理等方面的基础临床知识和医疗护理技能,但目前大部分护理员缺乏系统化和专业化的教育培训,业务能力和水平无法及时提升,无法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更高的医养结合服务需求。
三、医养结合保障支撑体系不完善。一是资金投入机制不健全。对于低盈利的社区养老机构、公立养老院,往往因资金投入不足而无法设置医疗卫生机构,仅能提供有限的医疗服务。护理院等医养结合机构因能提供更高层次专业医疗服务而收费较高,但收入较低的患病、失能老年人难以负担。二是健康档案信息无法共享。老年人对自己的既往病史记忆不全、表述不清,而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无法获取老年人的健康档案、既往病史及诊疗记录,难以全面评估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无法根据不同需求进行针对性护理。
医养结合中,“医”包括对老年人的疾病治疗、慢性病控制、健康管理等,“养”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期护理等服务。为健全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和生活照料的叠加需求,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
具体建议:
一、强化整体谋划思维,完善顶层设计机制。一是制定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中长期规划。系统规划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全面考虑行业人员配置、财政支持、人口结构、老年人疾病谱和对医疗护理服务的需求,根据不同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功能定位,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合理布局医养资源,构建符合区域实际的中长期规划。二是强化政府部门分工协作。建立由财政、卫健、民政和人社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医养结合服务工作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医养结合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各项政策落地实施,共同解决工作推进的困难。三是健全医养结合服务评价监督体系。制定医养结合服务行业制度标准,多部门联合开展年度考核评价,综合考评机构内人员构成、设施设备、医疗服务项目和老年人满意度等,加强业务管理,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专业技能。一是构建医养结合人才教育培训体系。鼓励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护理服务等相关专业,并与医养结合机构签订定向人才培养协议,对医养结合机构内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获得职业资格后方可上岗。二是健全行业准入晋升机制。建立医养结合从业人员资格制度,严格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明确职业发展路径,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护理员职称体系,可参考医疗机构内医护人员职称晋升体系,提升养老护理人员职业认同感。三是完善薪酬待遇体系。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待遇水平,合理建立与职称、工龄等相适应的工资增长机制。提升机构内专业护理人才比例,养老机构中的全职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医疗机构内同等待遇。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医院医护人员多点执业,到医养结合机构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
三、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完善支撑保障制度。一是完善财政扶持政策。进一步细化对医养结合在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明确实施细则,让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多元筹资机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慈善机构及社会公益组织给予资金等支持,引导市场化有序竞争机制,形成示范性医养结合机构,打造行业品牌。三是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畅通医养结合机构获取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的渠道,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开展远程医疗影像、诊疗、转诊等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