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渔港经济区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促进海洋渔业转型升级、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省是海洋渔业大省,近海有长江口、吕四、大沙、海州湾等国家重点渔场,目前拥有在册海洋渔船4400多艘(连云港40%、南通37%、盐城23%)。近年来,我省新建和提升沿海渔港(避风锚地)项目11个,沿海渔港数量由47座逐步优化保留为20座,获批3个国家级海洋牧场(南黄海为省直管,海州湾、秦山岛在连云港市),位于连云港市的苏鲁海产品综合批发市场获农业农村部批准为“部省共建”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先后发布《江苏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江苏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指导性政策,各地也通过出台支持措施,有力推动了全省渔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问题分析:
渔港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部分渔港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薄弱,渔港码头、护岸、港区道路等破旧不堪,港池、航道和锚地淤积严重,码头、泊位吞吐能力不足,防灾避险能力不强。陆域配套欠缺,渔村面貌有待改善,缺乏良好的生产、生活、休闲等设施,经济社会效益不理想,难以满足渔业高质量发展、渔民高品质生活的需求。
渔港管理运营水平有待提高。管理体制与运行方式不协调,缺乏市县统筹,有的渔港经营、监管权限在乡镇甚至村一级,专业化的管理力量薄弱,相关部门之间九龙治水、各自为政等问题突出,影响渔港运行效率。市场化意识淡薄,投融资能力不强,基础设施建设往往只能靠上级补助,自我建设、自我发展的能力较差。
海洋产业融合发展还未壮大。江苏作为沿海大省,但海洋经济与山东、福建等地相比还有不小差距,特别是渔港经济发展与沿海兄弟省区相比差距较大,仍是以传统的一产捕捞配合二产粗加工为主,与海产品深加工、深远海养殖捕捞、休闲旅游等二三产融合发展不足,渔港经济对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独特贡献尚未显现。
具体建议:
一是打破壁垒,协调推进全省渔港经济区建设。成立省渔港经济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作用。编制全省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在满足海洋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要求基础上,做好与《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江苏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坚持差异化、特色化,立足岸线资源禀赋,合理布局功能定位,明确沿海三市渔港经济区发展方向,比如,以“活力渔港·魅力海湾”为愿景,将连云港海州湾渔港经济区率先规划建为现代渔港经济区核心区,打造东部沿海高水平特色渔港经济区集群。
二是凝聚合力,扎实推进项目建设落地见效。加大政策支持和项目投入力度,抢抓国家加强农业投入特别是海洋渔业渔港投入的重大机遇,积极争取渔业专项扶持资金,加大财政、金融等部门资金支持力度,探索通过发放信贷、发行债券、推动政策性银行出台优惠政策等途径,不断拓宽渔港建设多元化投融资渠道。以渔港经济区为核心吸引集聚各类生产要素,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涉港三产融合发展。加快各主要渔港的升级、翻新、改造工程,不断提高渔港综合服务能力。加强渔港周边和岸线环境整治,做好海岸景观美化工作,塑造现代渔港良好形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相关部门要全力指导和支持渔港经济区建设,优先保障用地等指标,积极争取岸线使用、污染物排放等指标,主动帮助办理用地审批、海域论证、水利防洪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
三是科技赋能,不断提升渔港经济区管理水平。加快智慧渔港建设,利用各类新技术、新手段、新模式,提升对渔船进出港和作业过程监控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控”,全面提升海上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支持连云港“七港联动”智慧渔港管理体系,打造为渔船就近就便提供紧急避风、物资补给、渔船维修等高质量服务的专业化服务型渔港群。出台符合江苏省实际的休闲渔船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办法,对休闲渔船建造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进一步推动全省海洋休闲渔业发展,促进渔民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