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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关于促进女性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的提案
日期:2023-01-16 提案者:蒋玲等3人

调研情况: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要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抓住重点群体是关键。2022年,经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反馈省内外高校江苏籍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数据11.33万人,其中女生6.3万人,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挑战。

问题分析:

1.供需错配的结构性就业矛盾较为突出。女性文科类毕业生占未就业毕业生总量近50%,财会专业占6.2%、中文专业占4.5%,而面向这两个专业的招聘岗位数量不足。针对南京两所高校问卷调查显示,近40%的女性高校毕业生更愿意去国有大中型企业、龙头企业等工作和实习等,多种因素导致招工和求职存在“两难”。

2.女性高校毕业生存在“慢就业”“缓就业”等现象。有8%的女性未就业毕业生主动放弃进入劳动力市场,选择在家待业或准备考研、考编。比如,苏州某大学毕业生小雨(化名)历经7次招考,才被苏州某法院录取。另外,因疫情影响,女性被裁员的机率更大。比如,今年刚被裁员的南京某重点高校研究生小季(化名)选择出国深造。

3.个体和用人主体的认知偏差导致就业稳定性偏低、就业机会偏少。有30%以上的离校未就业女性毕业生计划通过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渠道灵活就业,面临较大的失业风险。另外在激励生育的政策背景下,女性难免会因生育一次或多次中断就业,用人单位或有顾虑。麦可思研究院调研应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显示,男性获取录用通知和签约占比分别比女性高出13.4%、11.8%,签约率为女性的两倍多。

具体建议:

1.积极构建支持女性就业政策体系。建立多元参与的生育养育成本分担机制。积极落实国家卫健委等17个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将就业、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通过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相关领域的政策,营造有利于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执行督导。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及用人单位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培训,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加强政策宣讲。强化政策解读,精准推送政策,让好政策硬举措直达广大市场主体,优化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社会环境。

2.主动构造“全周期”服务链。不断增强就业内生动力。推动职业教育纳入大学主体课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女大学生就业指导、职业规划、择业援助等,助其强信心增动能。不断丰富就业服务“工具箱”。推动创业就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进校园,特别是最新的创业就业“红利”直通直达女大学生。组织优秀女企业家、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等女性典型走进高校送创新理念、送就业创业指导,支持女大学生迈好走向社会第一步。打通“校门”到岗位的通道。加强校企联建,提升招工岗位和就业意愿的匹配度。常态化举办线上线下女性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探索在女性较为集中的产业园区、行业领域,推动成立女性HR联盟,为女性高校毕业生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

3.开拓就业创业路径领域。引导灵活就业,用好《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的政策红利,赋能女性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助力入乡创业,制定有关政策举措,搭建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吸引更多女性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