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绿色低碳发展是“双碳”目标发展的核心抓手,是顺应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近两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从政策层面积极布局“双碳”工作,其中碳汇交易、碳汇金融是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工具之一。
碳汇交易是基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对各国分配二氧化碳排放指标的规定,创设出来的一种虚拟交易。具体而言,是指发达国家出钱向发展中国家购买碳排放指标,这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森林生态价值补偿的一种有效途径。这种交易是一些国家通过减少排放或者吸收二氧化碳,将多余的碳排放指标转卖给需要的国家,以抵消这些国家的减排任务。
问题分析: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积极探索碳汇交易与碳排放积分制度的江苏方案,意义重大。
我省在实现碳汇交易的基础条件优势显著,具备较为丰富的资源,在产业政策上也具有一定的基础和优势。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及江苏省十四次党代会等提出了一系列“1+N”碳达峰、碳中和政策顶层设计文件,为我省探索碳汇交易与碳排放积分制度的江苏方案提供了政策向导。
具体建议:
一、开展蓝色碳汇试点,发展蓝色碳汇交易。一是江苏发展“蓝碳”经济,不但具备较为丰富的蓝色海洋资源,还在产业政策上具有一定的基础和优势,应在蓝色碳汇交易体制机制方面率先在全国进行探索;二是构建“互联网+蓝色碳汇”共享平台。顺应数字时代发展潮流,利用互联网技术助推社会共同参与碳汇市场建设。开通社会各界预购蓝色碳汇的服务平台,为购买者授予蓝色碳汇产权证书;鼓励创作蓝色碳汇的文艺作品,加强蓝色碳汇的社会普及性宣传,推动蓝色碳汇市场培育、发展、成形的进程,加速融入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三是建立符合江苏发展需求的“蓝碳”交易市场。从全国范围来看,蓝色碳汇市场运行的法律制度等尚未健全,江苏应以立足“蓝碳”优势率先制定出台关于碳交易市场运行的法律制度框架和规则,并设立碳交易管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率先探索建设“蓝碳”计量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形成“蓝碳”市场价格体系和竞争机制,为“蓝碳”交易提供相应的支撑,力争在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二、开放共享RCEP红利,探索区域性国际碳汇交易中心。一是打造绿色产业链,培育、引进一批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企业。聚焦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0条重点产业链,重点推动晶硅光伏、风能、动力电池、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节能技术等绿色低碳产业积聚,加快推动相关产业链从“零散”到“链式”的突破,从“链式”到“集群”的提升,培育一批江苏本土绿碳示范企业,面向RCEP成员国引进一批“碳”路先行示范企业;二是扩大国际低碳技术合作,扩大绿色技术创新对外合作水平。以扩大中韩、中日等合作为平台,拓展RCEP区域成员国,以多种形式引进国际先进绿色技术和绿色技术创新创业团队。深化能源技术装备领域技术合作,重点围绕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发电、先进核电、智能电网、氢能、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开展联合研究及交流培训;三是依托我省丰富的森林绿化碳汇、海洋碳汇资源等,在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增设碳金融、碳管理相关专业,鼓励和支持高校积极与海外大学合作,培育国际化、碳管理和全球碳市场运行专门人才;建设碳汇“产学研用”平台,将产业力量、人才力量、科研力量充分集聚,为科技创新搭建桥梁和纽带,加快推动碳汇科技创新与产业应用;学习借鉴欧美、日韩等碳交易发展经验教训,结合江苏发展现实,探索建设服务RCEP成员国的区域性国际碳汇交易中心。
三、创新金融服务,探索碳汇金融发展先行区。一是设立江苏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和政府扶持力度,并出台相应的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办法,使用专项资金加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补贴低碳环保企业创新发展、建设清洁能源高新技术创新产业园、推动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加快完善碳汇金融标准体系,统一碳汇债券标准,制定碳汇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环境信息披露和相关监管标准,完善碳汇债券评估认证标准。围绕碳汇开发系列金融产品,探索将“绿资源”变成可交易、可收储、可贷款的“真金白银”路径;三是打造碳汇金融发展先行区。重点发展绿色信贷业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低碳环保企业、绿色产业项目、低碳能源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建立与绿色信贷业务相适应的信贷监管制度;设立碳汇金融风险补偿金,构建碳汇确权、抵押、融资、交易、还款于一体的碳汇金融闭环,实现生态资产价值化、市场化、金融化;健全碳汇补偿激励机制,进一步将金融与碳汇补偿激励机制结合,完善低碳风险规避机制等措施,有效解决碳汇养护融资难等问题。
四、发挥绿色低碳发展优势,打造区域性碳汇金融中心。一方面,基于我省碳汇交易与碳排放优势与潜力,完善碳市场交易机制,深化碳市场平台建设,夯实碳交易基础保障,培育碳金融组织机构,延伸碳金融产品服务,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强化碳金融标准建设,推进绿色金融线上综合服务,打造碳金融集聚区,加强碳金融国际交流等创新碳汇金融产品、发展碳汇金融业务;另一方面,打造区域性碳金融中心,建立支撑碳市场和碳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中心;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特色明显、交易活跃,建成辐射长三角区域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中心;碳金融产品创新和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机构、人才、资金及技术等要素资源集聚,建成立足长三角、辐射全国的碳金融生态圈;各类市场主体广泛深入参与碳市场交易,建成碳市场的核心节点、结算枢纽及碳定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