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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4 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提案
日期:2023-01-16 提案者:李闽

调研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土地要素是保证实体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无论是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还是新兴制造业布局建设,都离不开土地要素的高效供给。作为经济大省、制造业强省,工业经济是我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同时,我省制造业发展也面临着产业结构不够优化、空间布局不够合理、产出效益和用地配置效率不够高等问题。

当前,在土地资源约束趋紧的背景下,积极探索与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关系相契合的市场化配置机制,降低工业用地成本,提高工业用地产出效益,加强供后监管,对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我省连续多年开展的工业企业用地调查大数据分析成果来看,全省已供应的20多万宗、约700万亩工业用地,在实践中还存在差别化供应方式市场接受度不够高、历史上低地价招商引起的资源配置效率低、地块使用年期长且收回成本高难度大等诸多问题和挑战。

问题分析:

目前,我省工业用地供给存在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工业用地布局上,还存在缺乏系统的产业规划、产业集聚效应不强等问题。一是传统的工业园区大多缺乏系统的产业规划,导致园区特色缺失,后劲不足。二是区域空间规划不足,导致工业用地空间资源粗放利用、产业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受阻。三是区域协作分工不强,产业集聚效应弱化,制约区域工业用地集约利用发展。

(二)在工业用地配置方式上,还存在着工业用地拿地成本相对较高、产出效益较低等问题。从我省工业企业发展现状来看,其实际生命周期远低于现行的土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限,工业企业普遍拿地成本高,收益回报周期长,进而产生闲置、低效等用地现象。

(三)在工业用地供应流程上,还存在供应程序较复杂、企业拿地周期长等问题。依据目前工业用地挂牌出让规定,在土地已经完成征收、补偿、前期开发的基础上,工业用地从项目申请到交地平均要两个月左右。若加上用地报批、土地征收、补偿、前期开发的时间,企业从有用地意向到获得土地使用权需要一年时间,有的甚至更长,难以满足企业在短期内投产运营的需要。

(四)在工业用地监管上,还存在工业用地前端准入与后端监管衔接不够等问题。工业企业门类众多,规模、性质不一,发展水平也不同,用地企业对因土地转让或被政府“退二进三”收购储备而获得的收益存在较高预期,使得企业即使已经停产也不愿主动退出土地。

具体建议:

针对当前实践中存在的工业用地诸多问题和挑战,结合我省调研实际,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科学规划引导合理布局。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为契机,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在土地储备规划中划定工业用地储备片区,明确工业用地使用范围、布局、用途、开发强度、立体空间使用等要求,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有序发展。

(二)明晰产业用途转换规则。基于新增“新型工业用地、研发设计用地”2个三级类用地,结合全省产业类型布局,制定并出台允许、兼容、禁止布局的产业类型转换目录和转换规则,各地可细化制定工业用地用途转换负面清单,保障工业用地总量。

(三)推进市场化配置改革。持续推行“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不断提高供应精准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健全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为主的供应体系。同时,为更好地推进用地政策更好更精准地向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倾斜,探索允许部分新增工业用地采取划拨、协议出让、作价出资等多种方式供应。

(四)提升用地产出效益。全面推行“土地出让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模式;探索优化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控制指标体系,优化审批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机制;鼓励开发区建设高标准厂房,用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初创企业租赁使用,租赁企业可享受市场化租金优惠减免,免费使用产业园区服务配套设施。

(五)加强供后监管服务。成立产业项目监督管理小组,开展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定期进行监管督查、通报,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好到期后土地收回或续期工作,研究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完善的违约处置机制,同步建立违约责任豁免机制和豁免事项情形。建立跨部门信息平台,推动多部门数据共享,推进构建数字化全流程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