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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4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在线教育平台的提案
日期:2023-01-16 提案者:戚韵东

调研情况:

2019年9月教育部出台的《关于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在线教育是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与学互动的新型教育方式,并且计划到2022年,实现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实现深度融合,在线教育质量不断提升,资源和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初步构建,学习型社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的目标。

疫情发生以来,中国在线教育迅猛发展,成为教育领域重要、有益的补充形式。在线教育具有诸多优势,如获取方便、不受时空限制,通过在线教育,一二线城市的名师资源也可以触达三四线及以下甚至偏远地区,在线教育可以在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疫情期间,在线教育“火”了,优点与问题几乎以相同的频率轮番出现。在生活中,中小学在线教育的问题在平台建设与市场监管方面显得更加严重且普遍。一是由于平台繁多,竞争比较激烈,超前、拔高的学科类教育严重误导家长现象较为普遍。二是在线授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调查显示有34.9%的用户表示教师的资质真假难辨,31.9%的用户认为师资宣传与实际不符,有的雇佣在校大学生冒充教师。三是调查显示,2022年我国整体近视率呈低龄高发态势,小学生近视率为35.6%,初中生为71.1%,高中生为80.5%,大学生高达90%以上。我国中小学生患近视的人数占整个学生比例的60%,居世界首位。

问题分析:

究其原因,一是随着在线教育在疫情期间被广泛运用,以线上教学为形式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类应用软件层出不穷。与此同时,夸大营销、虚假宣传等乱象时有发生。二是在线教育平台发展太快,在线教育机构众多,市场鱼龙混杂,品质良莠不齐,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质量评估标准和评价体系,还没有对在线教育行业缺乏比较系统全面的监管机制。三是近年来由于疫情原因,使得孩子们不得不使用电子设备居家上网课,且不得自由户外活动,使近视率急剧增加。

具体建议:

教育培训行业事关每个人切身利益,具有公益性质和公共服务属性,亟须从逐利产业回归良心行业,需要从无序竞争回归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建议要积极推动在线教育立法。建议司法部门要出台专门针对在线教育的管理办法,确保在线教育行业的发展和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教育主管部门要明确在线教育准入条件与资质认证流程,建立健全在线教育资源的备案审查制度,明确在线教育平台的责任与义务。

希望建立制度,帮助不熟悉的家长分辨平台优劣。推出线上教育黑白名单制度,根据督察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开合规(白名单)和不合规(黑名单)的在线教育平台,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

在市场监管方面,由市场监管、教育、互联网管理等多部门联合成立专门的在线教育培训平台审查管理机构,加强对在线教育平台的资格审定与内容管理,进一步细化监管标准、程序,统一标准,在开办资质、运营、服务质量、师资准入、内部管理、收费标准各个方面,构建紧密衔接的监管制度体系。

教育部门加大对优质在线教育平台和资源的甄别优选力度、扶持力度以及推广力度。积极对学校网络基础设施进行升级,对名师名课进行梳理,打造优质在线教育资源。

个性化教学也将成新趋势。在线只是手段,核心还是育人。在线教育要和线下教育相互结合,教书育人,更重要的是怎么和学生互动交流。线上教学要怎么因材施教?怎样更好地帮助每个个体成长?这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我国青少年视力健康状况日益严峻。保护好孩子们的眼睛,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重大问题。建议对中小学在线教育课程单节时长进行限定,且课程中间休息不少于10分钟。采取强制黑屏、退出等方式让学生放下电子设备。同时,建议明确学校责任,引导中小学生健康使用在线教育平台。全面推行学生注册在线教育平台实名制,在线教育平台软件均应有多端口家长控制功能,并设置爱眼护眼提醒、超时强制退出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