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与家庭幸福、社会稳定息息相关,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近年来,校园欺凌、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相关问题频频进入公众视野,且呈现出低龄化、成人化、暴力化的倾向,尤其是14岁以上的青少年的暴力侵害。在某些严重的暴力犯罪中,罪犯在14周岁以下没有受到任何惩罚,顶多被相关单位强制教育,这样的处罚结果引起了舆论的广泛讨论。为了防止和惩罚青少年的暴力行为,必须从根本上对其成因进行剖析。
问题分析:
1、家庭教育的失调。近年来,离婚率直线上升,使孩子的成长环境先天不良,缺乏父爱母爱,相当一部分对子女失去管教或管教不严,也有一些家长自身素质差,不良人格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孩子,还有的家长对子女过分溺爱或简单粗暴,使家庭教育功能弱化甚至丧失,导致子女自私、偏激、冷漠、自卑,思想和行为易走向极端。
2、极强的模仿能力与极低的自我约束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的生理和心理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的身体器官和机能越来越强,在力量、敏捷性、能量上要好于之前。心理上,他们的独立意识和观念变强,渴望能够凭借自己的力量来做事情,从而赢得周围人的关注。但实际上,他们的心理、社会经验、思维等还远远没有发展成熟,还不能多角度、深入地分析某些行为和现象的好坏,很容易爱慕虚荣、盲目追星、吸烟喝酒、模仿影视频中的行为和话语等。在缺乏家长和老师的教导下,很容易在模仿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至发生违法犯罪的行为。
3、我国现有的教学体系有缺陷。当前我国的教育制度还没有彻底脱离“考试”的模式,一味地追逐“升学率”、“重智”、“轻德育”等问题,有的“优生”缺乏耐心、关怀和帮助,批评多而鼓励少,造成一些“失学”、“厌学”、“逃学”、“辍学”等现象发生。各中小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宣传或普及心理卫生知识的讲座或活动并不多见,大多数是形式上搞一搞,或是励志演讲等,没有从根本上让学生掌握心理学相关知识。
具体建议:
1、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基础,在人的一生中起着奠基的作用。家长对孩子的影响十分深远。未成年人大多为学生主体,学习是学生的主要任务,部分学生会出现学习障碍,家长应正确看待孩子的学习问题,积极引导解决。未成年人的人际障碍突出表现为在校与同学、老师的交往存在问题,在家中与父母、长辈或者兄弟姐妹之间的问题。家长应该积极协助孩子适应学校,改善人际障碍。不仅要从孩子自身教育做起,也要协同各方为孩子创设一个和谐美好的交往环境,让孩子在交往中愉悦、健康成长,与同学、朋友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家庭环境是影响儿童行为环境因素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父母间的关系与行为、文化素养、价值观念包括生活习惯都会对儿童心理行为的形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在亲子教育中家长应当注重平等原则、交流原则、尊重原则、自由原则、统一原则、典范原则、诚信原则和宽容原则等,也应学习一定的亲子教育知识,共同创造和谐美好的家庭氛围,帮助孩子健康茁壮成长,创造幸福美满的家庭环境。
2、学校教育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有重要影响,应该成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第一阵地。学校应配备具有专业知识与经验的心理老师,建立心理危机与预警系统,加强日常预警防控。学校心理专职教师运用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理论和技术,动员社会资源,对出现心理危机的中小学生给予及时的心理援助,可以减轻危机事件所带来的直接冲击,使该学生个体尽快摆脱心理困境,并激发他的潜能,提高他的适应能力,促进他自我成长。危机干预不仅可以防止心理危机的进一步发展,而且还可以帮助出现危机的学生学会新的应对技巧,使心理平衡恢复甚至超过危机前的功能水平。完善家庭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家校共育、信息互通,增强家长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动性,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引导他们注重教育的具体策略,与学校和社会的心理健康教育形成互补。
3、要构建和完善犯罪、错误少年的等级介入机制。要按照未成年少年的过错等级设定分级惩罚,并依据其罪行的轻重、特点,适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手段,比如加强强制教育、强化收容教育,以纠正尚未达到刑事义务的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等,为我们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深入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不断提升涉案、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质效。加强检校合作,促推完善性侵害、性骚扰、校园欺凌惩防机制。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促进社会资源统筹与社会责任落实有机衔接,提升社会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