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2022年,面对世界变局加快演变、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国内经济下行等多重考验和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稳住经济大盘任务十分艰巨。受疫情冲击、订单减少等因素影响,一些企业出现贷款偿还暂时困难,亟需政府、金融机构“雪中送炭”纾困解难,帮助企业渡过还款难关,实现后疫情时代的良性发展。为此,银保监会等六部门发布通知,对因疫情影响第四季度到期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继续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帮扶政策。
问题分析:
目前,我省金融机构对未到期贷款延期主要有三种方式:(一)贷款还款期限整体后延。延期期限内企业暂停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到期后按照原贷款约定方式,归还剩余贷款本息,相当于对贷款整体平移。(二)延期到期日一次性归还。在延期期间内企业暂停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在延期到期当日,一次性偿还“当期本息+延期期间应付本息”。(三)延期本息在未来期限分摊。延期期间内应计本息被纳入剩余本金,在未来还款期限进行重新分摊计算,主要集中于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以个人客户为主,企业中主要为厂房和设备按揭类贷款。从综合比较和执行情况看,在三种延期方式中,方式(一)对企业纾困效果最为明显,但因此方式银行无偿让渡了利息收益,导致银行收益减少、采用意愿不强。方式(二)(三)一般组合使用,延期利息进行一次性归还或本金纳入剩余本金重新计算,对企业当期资金周转压力有所缓解,但因剩余本金二次计算分摊,企业总还款金额较原计划变大,财务成本增加,银行获得额外利息收入。
具体建议:
为保证帮扶政策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力争取得最好效果,实现“精准滴灌”,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建议:
(一)加强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监管引领督导。一是明确延期政策执行具体标准。从服务实体经济和维护银行债权双重角度出发,对延期操作进行统一规范,如对延期期间内的本息,在未来相同期限进行均摊,分期偿还,不纳入剩余本金重新计算,降低企业财务成本负担。二是增强政策执行透明度。对企业贷款延期申请,在适用延期政策框架下,按照市场化原则,主动向企业说明延期方式对未来还款影响,由企业自主选择延期还款方式。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管督导。加强对延期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督促金融机构切实落实助企纾困各项政策,加大政策执行检查评价,对变相增加企业融资负担行为,采取监管和纠正措施。
(二)探索搭建延期政策长期稳健运行机制。一是探索出台政府部门帮扶政策。对银行执行延期政策,主动让利惠企产生的营收缺口,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再贷款倾斜等方式予以支持,提升银行执行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内生动力,维护银企双方共同利益,最大化实现延期政策纾困功效。二是完善企业信用增信和风险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政府背景纾困帮扶基金,对延期到期后产生的不良贷款,给予适度风险补偿。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涉及延期的贷款,提供担保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贷,合理降低担保费率,提高代偿比例,促进银行对申请延期的企业贷款“敢贷愿贷”“应延尽延”。三是实施延期企业名单制管理。谨防企业夸大疫情影响,套享优惠政策“搭便车”行为。
(三)建立健全银行机构内部考核管理体系。一是切实加强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将延期还本付息作为稳定经济增长、助力市场主体纾困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支持力度,持续有效提供金融服务。二是优化机构内部考核。银保监部门督导金融机构上级行,要求各上级行综合研判分析地方疫情影响程度,对影响严重、延期贷款申请较多的地区,在绩效考核、不良容忍度、授信尽职免责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加大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推动地方分支机构有效执行延期政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