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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98 关于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提案
日期:2023-01-17 提案者:卞赋章

调研情况:

产业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关键,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是助力乡村产业发展的有效路径。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广大农村培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近年来,我省职业教育在人才供给、技术供给等方面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对乡村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逐步增强。但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助力乡村产业振兴还有较大的潜力和空间。

问题分析:

1.职业教育模式缺少参与乡村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动力不强。《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到开展校企合作助力乡村产业发展等方面内容,省级层面2019年出台了《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但在具体实践中缺少与职教基础、产业发展等实际情况相符的实施细则,导致职业教育在参与乡村产业发展时缺少明确的配套措施和资金支持,职业院校主动参与的意愿不强,推进落实的阻力较大。

2.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与乡村产业诉求契合度较低,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能力不足。一些院校在专业设置上与地方产业结构不相符,不能充分融入乡村振兴的先进理念和技术要求,导致学生的实践能力跟不上乡村振兴中新兴产业和岗位的需求。此外,职业院校的师资力量相对薄弱,难以为农村职业教育改革和产业升级提供技术上的支持,服务乡村产业的能力有待加强。

3.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合作创新平台建设力度较小,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路径不畅。职业院校与乡村振兴的参与企业在人才交流方面缺乏完善的双向融通渠道,涉及到专业人才培养和核心技术研发、经营方式推广等方面的合作尤其松散。产学研各环节的合作交流未形成长效机制,对乡村振兴中经营方式产业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助力有限。

具体建议:

实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服务乡村振兴大局,需要结合各方优势,促进职业教育与乡村产业良性、共生发展。

1.完善相关政策配套。建议加快健全我省职业教育产学研合作相关政策,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过程中政府、企业、学校、社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为职业教育在乡村振兴中设置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提供产业融合发展方向等方面做好政策保障。丰富财政支持方式,为职业教育发挥中介和纽带作用提供资金保障。可以在设立专项资金的同时进行多方面的间接鼓励,如对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校企合作开展得好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等。同时,加快形成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职业教育“校-企-地”合作领域。

2.优化职教专业设置。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引导,逐步构建由政府、学校、企业、行业协会等相关主体多元协同推进的职业教育质量保障和评价体系。合理设置静态指标和动态性指标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中的权重,突出职业院校服务地方乡村产业发展的能力建设,引导职业院校根据自身特色,紧密结合当地乡村振兴中产业发展状况设置和调整相关专业,确保人才培养符合乡村产业发展需求。各个专业要引入行业企业的技术标准和岗位能力要求,重建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学校和企业、地方的多向培养机制,根据教育部“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完善教师到企业实践、到乡村振兴一线直接参与课题的运行机制,鼓励教师到乡村产业的市场主体中参与技术服务和岗位管理工作,促进人才、技术等要素向乡村产业有序流动。

3.搭建合作创新平台。在学校现有的科学创新平台基础上,建立面向乡村产业合作的研究机构,放大人才和技术的集聚效应。培育申报政府创新平台,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力度,推进地方乡村振兴未来产业形态的平台培育和建设。围绕自身专业优势,整合资源,吸引企业创客、学生创客等各种创业群体。在农业农村、科技等部门指导下搭建技术转移平台,以内部培育为主、外部引进为辅,将科研成果在乡村振兴的广阔土壤中进行集成转化,加速科技成果的孵化与转移,促进当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院校为纽带,平台为载体,课题为抓手,构建职业教育与乡村产业系统之间的空间互补、要素互嵌与功能融合的关系,实现职业教育与乡村产业共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