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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推动“零工经济”发展的提案
日期:2023-01-17 提案者:樊维明

调研情况: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近年来,网络主播、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时间灵活的工作成为越来越多年轻人的职业选择,撑起了零工经济就业新形态。“零工经济”起到了就业“蓄水池”功能,对稳定就业起了重要作用。目前,“零工经济”覆盖了交通出行、外卖服务、网络直播、专业技能服务、知识付费等领域,发展很快。据统计2021年全国外卖骑手总数突破1300万人,网约车司机突破394万人,网络直播行业主播账号近1.4亿个。2021年中国“零工经济”市场规模已突破8000亿元,预计2022年突破万亿规模。我省的“零工经济”发展也很迅猛,但发展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管理体系尚未有效建立。目前基本没有对零工群体身份认定的规范文件,现行的劳动法规尚未涵盖零工经济的新变化,容易产生劳动纠纷与争议。我省在这方面也缺少相应的制度体系,导致零工群体在劳动时间、报酬、安全等权益保障方面面临困境。二是社保制度亟待创新。零工工作具有即时性、任务性,大部分平台企业不会与零工群体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也不会缴纳社会保障费用,零工群体长期游离在社保体系之外。部分平台企业为了减少自身事故责任压力,对零工群体的人身安全投保了商业险,但商业保险体系的工伤赔偿适用范围窄、条件严苛,赔偿待遇与难度较社保体系差距大,不能充分满足零工群体的保障要求。三是零工群体的维权能力明显偏弱。劳资关系不平衡、信息不对等影响零工群体的维权能力。零工群体之间也缺乏有效的沟通,无法有效争取群体合理利益。四是支持“零工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有待加强,“零工经济”的发展氛围还有待提升。

“零工经济”作为数字经济的一部分,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对于当前的就业有着积极意义。

问题分析: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近年来,网络主播、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时间灵活的工作成为越来越多年轻人的职业选择,撑起了零工经济就业新形态。“零工经济”起到了就业“蓄水池”功能,对稳定就业起了重要作用。目前,“零工经济”覆盖了交通出行、外卖服务、网络直播、专业技能服务、知识付费等领域,发展很快。据统计2021年全国外卖骑手总数突破1300万人,网约车司机突破394万人,网络直播行业主播账号近1.4亿个。2021年中国“零工经济”市场规模已突破8000亿元,预计2022年突破万亿规模。我省的“零工经济”发展也很迅猛,但发展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管理体系尚未有效建立。目前基本没有对零工群体身份认定的规范文件,现行的劳动法规尚未涵盖零工经济的新变化,容易产生劳动纠纷与争议。我省在这方面也缺少相应的制度体系,导致零工群体在劳动时间、报酬、安全等权益保障方面面临困境。二是社保制度亟待创新。零工工作具有即时性、任务性,大部分平台企业不会与零工群体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也不会缴纳社会保障费用,零工群体长期游离在社保体系之外。部分平台企业为了减少自身事故责任压力,对零工群体的人身安全投保了商业险,但商业保险体系的工伤赔偿适用范围窄、条件严苛,赔偿待遇与难度较社保体系差距大,不能充分满足零工群体的保障要求。三是零工群体的维权能力明显偏弱。劳资关系不平衡、信息不对等影响零工群体的维权能力。零工群体之间也缺乏有效的沟通,无法有效争取群体合理利益。四是支持“零工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有待加强,“零工经济”的发展氛围还有待提升。

“零工经济”作为数字经济的一部分,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对于当前的就业有着积极意义。

具体建议:

建议我省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促进“零工经济”健康发展,为此建议:

一是探索建立“零工经济”管理体系。结合“零工经济”存在的监管问题,率先探索建立健全我省“零工经济”的监管体系。要健全零工平台管理制度,加强反垄断监管。规范平台治理机制。督促和鼓励平台设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分制度和具有人文关怀的多维度评价监管机制,提高零工群众素质,激发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对零工群体提供必要的社保福利措施,制定订单分配、抽成比例、奖惩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建立良好的沟通反馈和申诉机制,保障零工的知情权和申诉权。鉴于国内的相关法律滞后,建议结合我省实际,根据“零工经济”发展特点,强化调研,率先尝试在我省开展地方立法或制定地方管理条例,推动我省“零工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创新零工形态的社保机制。贯彻落实好2021年人社部等八个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推动制度框架实现“从属性劳动——经营性劳动——独立性劳动”的“劳动三分法”转型,更好地保障多元化的“零工经济”劳动群体。突破长期性、固定的劳动关系才能参与社保的固有思维,建议我省根据实际,研究制定针对不同的用工模式设立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将零工群体纳入社保范围,进一步明确零工群体与平台的劳动关系,保障零工群体的需求。

三是切实保护零工群体的权益,提升维权能力。要建立零工群体的职业安全健康制度。注重零工群体的健康保护,加强平台数据安全管理,避免个人隐私、国家信息安全数据不当泄露;建立零工集体性权益协商关系,鼓励推动零工行业协会的成立并通过协会汇集零工群体的利益诉求,建立劳动者与平台企业及政府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支持制定零工用工规范、劳动报酬标准等,帮助零工群体增加集体话语权,增强零工个体维权意识和能力;强化落实全国总工会2022年11月份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兜底建”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加强“小三级”工会建设,创新方法手段,广泛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组织,确保想入能入,应入尽入,进一步保护零工群体的劳动权益。 

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建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制定“零工经济”的相关鼓励支持政策,以政策为引导,进一步促进资源整合,促进“零工经济”发展。进一步强化部门的协调服务,加大对零工群体的关爱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增强对零工群体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提升就业理念水平,树立发展典型,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