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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5 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提案
日期:2024-01-21 提案者:省工商联

调研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显著提升”作为未来五年我国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江苏要在科技创新上率先取得新突破,打造全国重要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使高质量发展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近年来,江苏深入贯彻中央有关加快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的重要指示要求,高度重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先后出台《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关于推动江苏省民营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在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更大作用。全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全省85%的研发投入由企业完成,80%的科技平台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在企业,70%的有效发明专利由企业创造。2022年江苏民营企业创新百强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平均达3.70%,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平均达43.85%,55%为上市企业,99%的企业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户均拥有有效专利438件。

问题分析:

民营企业在聚力科技创新、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上取得了明显成绩,但调研发现,当前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方面仍然面临着思想顾虑、投入压力、传化障碍等现实问题,对民营企业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充分发挥作用形成制约:一是战略保守、受制于人,民企创新发展有顾虑。民营企业在创新研发的战略制定上较为滞后,调研显示,65.8%的企业尚未制定自身规划,超过80%以上的民企没有参与过国家及区域科技创新项目。民营企业大量处于产业链加工制造环节,核心环节的控制力不足,约五成的高端数控机床、六成的集成电路、八成的高端芯片和高端检测仪器依赖进口。二是人才匮乏、资金趋紧,民企持续创新投入有压力。高技能蓝领工人、高素质科技人才“招引难、留人难”成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普遍难题,调研显示,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中用工成本占比64.21%。民营企业创新对“银政”合力、知识产权质押以及小微企业风险共担转贷款的融资呼声依旧强烈。三是转化不畅、服务滞后,民企持续创新转化有障碍。调研显示,60%的企业没有开展产学研合作,主要原因是企业需求不足、信息不对称、企业难以直接利用研究成果、科研院所高校无积极性,总体上民营企业开展联合创新的比例比较低。并且,在阻碍民企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因素中,经费要求高、企业难以直接利用研究成果、研究成果不符合企业要求是相对较大的阻碍因素。

具体建议:

一、坚定企业家发展信心,激发企业创新热情。一是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人才发展机制体制改革,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二是把打造企业科学家和科学企业家作为战略性任务,把对留学生创新创业园、“海归”创新创业园的扶持政策进一步细化,对技术领先、有市场前景的初创企业加大资金和市场扶持,形成最优的人才创新创业制度环境。三是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鼓励引导企业家将创新作为终身追求,增强创新自信,弘扬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敢于承担风险的精神,培养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新的创新基因,引领企业向产业链和价值链高端迈进。

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提升企业创新动能。一是引导企业优化用工环境,打造优质招聘服务平台,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加强惠企政策落地落实,解决企业用工难。二是借鉴粤港澳大湾区等先进地区经验,在高端人才、高技能人才引进等方面实施更多政策支持,通过配套人才绿卡、落户奖励、安家补助、项目奖励等措施,面向全球发布在苏创新创业“政策包”,大力发展人才市场,促进企业人才需求与市场供给紧密对接,打通人才链产业链联通渠道,满足企业对紧缺人才的迫切期待,加快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三是拓展“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内生发展动力。依托高校院所,面向民营科技企业搭建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产学研交流互动平台,聚焦解决企业技术难题,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强企业人才储备,引导广大企业突出高层次研发人才与高技能专业型人才并重,创新创业用才与待遇环境留才并行,重视招引优秀青年人才。

三、拓宽创新融资渠道,增强企业创新韧性。一是加大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建立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支持系统,地方政府可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全社会资源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建立科技金融合作机制,加强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的结合,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杠杆和增信作用,引导和鼓励金融产品创新,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二是加大力度支持企业进入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融资。加大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改制上市,扩大未上市高新技术民营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三是积极发展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国有企业以及其他民间资金参与科技创业投资。四是完善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发展创投、风投等基金,鼓励金融机构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例支持企业创新。

四、完善科技创新合作机制,促进企业创新协同。一是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展技术创新联盟,打造让同类型企业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利益共享的科技创新集合体。二是巩固校企合作,打破传统的零星式项目合作方式,促进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战略层面的有效组合,形成产学研战略合作体系,协同技术攻关,降低企业风险。三是要抓住国家调整设置“交叉学科”门类的时机,推动高校结合产业及企业的发展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的创新和融合探索,实现协同创新路径由“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向“以基础性原创性引领性创新为主、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辅”的“双引擎”转型。

五、优化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提高企业创新质效。一是以创新产品需求为牵引、以应用为导向,进一步修订完善我省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办法,健全创新产品分类评价体系,完善推广应用支持政策,助推创新产品高质量供给和转化应用。二是建议综合应用奖补及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双向促进创新产品与应用场景对接,形成以重大应用为牵引的技术产品集成标准和模式,助力突破创新产品应用初期市场推广瓶颈。对列入省级重点推广应用目录的新技术新产品,加大产品运用的补贴力度,并对创新产品投保按一定比例补贴保费。在政府采购中落实支持创新产品相关政策,预留5%以上份额用于采购创新产品,对列入目录内的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同类产品时优先采购,以应用促创新促提升。三是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侵权成本,依法保护自主创新的成果和权益,形成稳定的创新预期,从而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

六、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优化企业创新生态。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共享,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特别是针对江苏中小企业众多的特点,加强基础性公益性技术平台引育,助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科研创新。二是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大力建设各类科技服务平台,重点发展创业孵化、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和科学技术普及等业态,致力于打造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技术供给信息和服务。三是建立重大科技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发展及时形成广泛参与的动态治理结构。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技术成熟评价制度,全方位介入企业与高校院所的产学研活动,形成重大科技进步与产业技术创新协同推进的有效机制,降低企业产学研合作的失败风险。